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裁罰金額 6 月底將提高,但取締標準引起爭議。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表示, 26 日將與警政署討論,以中央分隔線或分隔島區分,行人走到近端,駕駛不停讓才算違規。
警政署日前公開與交通部達成共識訂定的「路口不停讓」取締標準,只要行人綠燈穿越斑馬線時,不論距離遠近都要讓行,引起外界爭議,交通部也急滅火,並表示還會再討論。
王國材今天上午到十四張捷運站視察公共運輸月票方案整備情形,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交通部與警政署在4 月討論裁罰標準時,當時國外媒體正報導台灣是行人地獄,同時也發生台中、台南有小朋友在通過人行道時遭撞死亡,在保障行人安全狀況下,交通部與警政署同仁都認為有必要用嚴格執法標準。
不過,王國材也坦言,當執法標準內容公布後,發現有點過於嚴格,但保護行人這件事還是要持續進行, 26 日交通部會與警政署再討論,目前朝向行人走到近端,就是到了中央分隔線或過了分隔島以後,若汽、機車不停讓才算違規的裁罰標準討論,希望在保障行人安全與不要造成車輛壅塞狀況下,找到平衡的方法,並配合新罰則 6 月 30 日上路。
王國材表示,汽車不停讓行人新的裁罰是除了罰新台幣 6000 元,還要參加 3 小時道安講習。
另外,王國材也說,在台灣 6 成的人無禮讓行人的觀念,執法是短期教育,交通部也同時進行道路工程改善,4 月 20 日已發函 22 縣市政府,評估在重要路口設置行人專用時相、早開時相,並將行人穿越線退縮,離路口遠一點,讓轉彎車輛可以及早看到行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