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網友今天指控 17 歲時遭某藝人以拍藝術照為由拍攝裸上半身照片,藝人黃子佼隨後透過影片承認是加害者。台中地檢署今天表示,尚未接獲任何資料,若有違法事證,將依法偵辦。
1 名女網友今天臉書( Facebook )粉專「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 365 天」發文指出,她在 10 多年前、 17 歲時,曾遭演藝圈某前輩在車上強吻,甚至在台中某飯店房間內遭拍攝裸上半身照片,對方表示是要辦展覽的藝術。
她坦言原本想把這件事帶進棺材裡,但近期不斷看到對方以正面形象出現,「每看到一次,我都激動得全身發抖,寢食難安」。
女網友發文曝光後,黃子佼稍早在臉書透過影片承認加害者是自己並道歉,他坦言從 MeToo 事件爆發後就坐立難安,「我不可能有機會重來,我活該」。
因這名女網友描述的事發地點位於台中,轄區台中地檢署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全案檢警尚未接獲報案,將先了解有無相關犯罪事證,若有涉及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依法調查。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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