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家市立醫院附設重症兒虐住宿型長照機構,對收治孩童有不當照護行為。高市社會局今天表示,調查認定 2 名行為人違反兒少法,依法嚴懲 6 萬至 60 萬元,並追究行政管理責任。
依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說法,這家市立醫院附設住宿型長照機構收治男童今年 3 月 29 日因呼吸道症狀,主動轉診原診治醫院治療。醫師發現 10 歲男童右下眼瞼、左胸前及右膝有瘀傷,疑有不當照顧行為,依法通報社會局。
社會局隨即針對全案主動調查,並已調閱完畢 2、3 月的監視器畫面,發現錄影帶內護理師及照護員疑有不當照顧行為、數次拍打臉部。社會局召開專家研商會議,認定 2 名行為人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將嚴懲新台幣 6 萬至 60 萬元。
市立醫院也將對長照機構負責人懲處,院方並以重大事件處理並啟動院內調查,釐清事發原因及密切觀察男童後續健康狀況。
社會局說明,事發當下市立醫院成立調查小組,並邀請 2 位兒少照護專家共同調查,並評估住宿型長照機構所有孩童身心狀況,確認全案為單一事件;院方糾正當事人行為且將相關涉案人員調離服務單位,其中 1 名護理師因事證確鑿,經高雄市衛生局以違反護理人員法第 35 條規定處以停業 4 個月處分,市立醫院也召開人審會審議,已於 5 月 4 日開除。
社會局今天新聞稿表示,此案透過家暴保護資訊系統,檢方已展開偵辦。社會局長謝琍琍也主動致電地檢署調查釐清。衛生局並針對機構負責人追究管理責任進行懲處,要求醫院就此事檢討。
這家市立醫院附設長照機構,為全台首創照護兒虐重症為主專責機構,包括對醫療需求兒童提供長照、緊急安置及喘息服務,緩解家人照顧負擔。曾對外宣稱「希望透過愛與療育的環境,陪伴孩童成長,支持他們邁向幸福之路」,卻發生虐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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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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