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 TaroNews - 台灣觀點.芋見真相

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骨灰罈遭盜 犯嫌勒贖6千萬

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骨灰罈遭曾任職18年的凃姓前員工(前)與一名張姓男子盜取,並向家屬勒贖新台幣6000萬元。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判處凃男、張男有期徒刑3年8月。圖為凃男落網畫面。(民眾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西元 2019 年 3 月過世後,骨灰罈放在家族墓園,不料曾任職 18 年的凃姓前員工今年 2 月 8 日竟與張姓男子前往盜取骨灰罈並向家屬勒贖 6000 萬元,遭法院判刑 3 年 8 月。

羅結火葬後骨灰罈安葬在某公墓內家族墳墓,曾任職正新輪胎的前員工凃姓男子因職務知悉位置,加上欠債約新台幣 270 萬元,夥同張姓男子於今年 2 月 8 日晚間駕車前往墓園,破壞鐵窗、水泥牆面後,挖出羅結骨灰罈,竊得骨灰罈由凃男保管,眾人再向羅結家屬勒贖。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張男返回位於彰化縣員林市租屋處後,友人林男來訪聊天時,林男得知張男欲向羅結次子羅才仁夫妻勒贖財物,林男因缺錢花用也加入這件勒贖計畫,張男即指示林男於今年 2 月 9 日、 10 日打電話給家屬稱「我有你爸的東西,向你求財 3000 萬元,不然就毀掉或向報社公開」等言語。

後來林男發現張男竟是用骨灰恐嚇取財就離開,因此,張男又傳送骨灰罈照片並恐嚇家屬稱只求財,東西一定歸還、最好不要報警、準備 6000 萬元等言語,羅才仁報警,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今年 2 月 15 日、 2 月 17 日陸續拘提凃男、張男、林男到案,錢財未得手。

案經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凃男、張男、林男坦承犯行,彰化地方法院依侵害墳墓屍體罪各判處凃男、張男有期徒刑 3 年 8 月,未參與盜墓的林男則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刑 7 月,未扣案行動電話 1 支沒收,全案可上訴;羅結骨灰罈由家屬領回。

正新輪胎設在大村鄉,創辦人羅結的妻子、羅結先後去世後,鄉公所陸續收入約 26 億元遺產稅,大村鄉因此被稱為「彰化最富有鄉鎮」,大村鄉公所用於開辦鄉民意外險、加碼育兒津貼、發放振興經濟關懷禮金等社會福利,鄉民非常感謝羅結夫妻造福地方。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