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卵被未婚女性當成減輕不孕焦慮或化解催生壓力的手段,但醫界估計台灣的凍卵使用率頂多 1 成。目前在人工生殖法規限制下,凍卵其實像是買一個「生育保險」。
醫學界公認女性最佳生育年齡為 25 到 35 歲。台灣女生拚經濟,結婚生子人生大事往往排在後面,婚後備孕時差不多接近高齡產婦。根據內政部 110 年人口統計,台灣女性結婚年齡平均 32 .3歲(初婚 30 .4歲、再婚 40 .7歲) 生育平均年齡 32 . 29 歲, 35 歲以上逾3成( 31 . 64 %)。
35 歲之後卵子品質走下坡,不易自然懷孕,求助人工生殖採用捐卵的需求一直存在。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109 年人工生殖施行結果分析報告」中,受術妻子以 35 歲到 39 歲之間最多,占總數 38 .4%,在 3 萬 8289 個治療週期中,有 1599 個使用捐卵,占總治療週期 4. 18 %。
凍卵技術問世後,雖然可讓女性不求人、不借卵。儘管如此,來自不同的不孕症機構的經驗顯示,凍卵的使用率不到1成。
這是因為現行「人工生殖法」受術對象限定已婚夫妻,單身女子凍卵除非 10 年內結婚並使用配偶的精子,或在配偶同意下使用捐精。否則依規定,凍卵 10 年大限一到,只能強制銷毀。
「凍卵了,然後呢?」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直言,因單身而不能用,明明就非不孕女性,除非未來開放單身女子也可以使用,否則有很多就是凍在那裡。
在晚婚晚育的社會現況,凍卵被不少女性視為「買保險」、緩解生育焦慮的解方,中山醫院生殖中心負責人李世明強調,「快速凍卵機率非常容易成功,只怕沒有卵,不怕凍不成功。」
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生殖醫學科副主任盧柏嘉
表示,每個月取卵的女性中,凍卵就占1半。不過,實驗室的冷凍庫裡一堆等待著受精的卵子,「實際回來使用凍卵的頂多1成」,真的很期待大家回來用。
黃淑英認為這帶出另一個問題:對凍卵機構監管機制不足。她質疑如何保證卵不會壞掉,機構是否有承擔責任,例如跳電等設備故障導致冷凍的卵子損壞,機構卻推說是受孕失敗,到底要如何保障消費者權益?
截至今年 3 月 9 日,國健署共列管 98 家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在案。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婦產部生殖醫學科副主任盧柏嘉表示,這 98 家都是依法規申請設立,包括人員、設施及設備等資格,都要經過評核。
盧柏嘉說明,保存在液態氮中的卵子沒事不會拿出來,並針對液態氮桶的控溫、環境等進行品管,醫院有不斷電機制,除非是戰爭那麼極端狀況。且每年都會上傳相關報告,有異狀則實地稽查。
李世明也說,以美國那種超大型的凍卵機構而言,確實可能怕跳電,但台灣凍卵機構都是小型的,監測方便,此外定期進行評鑑,不合格就會取消資格,各機構負保管責任及契約關係。
盧柏嘉指出,凍卵其實是相對非常安全的手術,只要身心靈健康,大部分人都可以凍卵,卵子的品質主要受限於年齡,超過 30 歲女性若短期內沒有生育計畫,建議可以考慮找醫師評估凍卵。
盧柏嘉認為,晚婚晚孕是一個很複雜的社會狀況,希望相關法規的配套措施能夠盡快跟上,才能夠從實務面讓整個生育的環境有所改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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