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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華食品4廠勞檢違規13項次 共罰71萬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聯華食品彰化廠大火後,勞動部並發動聯華食品其他 4 廠的勞動檢查。勞動部今天表示,此 4 廠合計違規 13 項次,共開罰新台幣 71 萬元;即刻啟動食品製造業者專案勞檢,預計持續至今年底。

聯華食品公司彰化廠日前清晨發生大火造成嚴重死傷。勞動部在事發當週,便進行聯華食品其餘 4 廠包括基隆廠、桃園廠、中壢廠及嘉義廠等勞動檢查。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長朱文勇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初步發現 4 廠共違規 13 項次,開罰新台幣 71 萬元。

朱文勇指出,經現場查看之後,雖然每個場的情況不太一樣,但 4 廠當中以基隆廠罰金最高,主要開罰項目包含防跌措施不足,高溫設備沒有警告,天然氣開關未標示方向等。

另外,朱文勇提到,此 4 廠裁罰項目另外包括鍋爐房電機設備防爆性能構造不足、馬達傳軸未有護罩、氣體鋼瓶未覆蓋、防滑措施不足等。

為強化監督檢查效能,促使業者積極預防職業災害,職安署去年修正法規要求要求甲類(上市、上櫃公司、營造工程金額超過 1 億元或勞工人數超過 300 人其他行業)第 1 次違反職安法規定罰鍰從 6 萬元提升至 10 萬元,並按次累加 10 萬元。

朱文勇指出,除了針對聯華食品勞動檢查外,職安署也針對全台約 1000 家的中大型食品製造業、進行 200 場次的「食品製造業專案勞檢」勞動檢查,已發文給各地方單位,將即刻啟動,預計年底結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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