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府3月起將亂丟垃圾罰鍰提高至新台幣 2400 元,今天宣布亂丟垃圾檢舉獎金從 30 %調高至 50 %,只要檢舉成功開罰 2400 元,每件可實拿 960 元,同一檢舉人同年度最高 30 萬元。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今天在記者會表示,市府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訂定獎勵辦法,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查證屬實並處 1200 元以上罰鍰處分確定者,發給實收罰鍰金額 50 %獎金。
余治明說,市府從 3 月 1 日起已提高亂丟垃圾罰則,從原本最低開罰 1200 元,提高至 2400 元,現在又提高檢舉獎勵金至罰款的 50 %,此外,為保護檢舉人不受到他人脅迫或報復,檢舉過程絕對保密,如果有任何人因懷恨檢舉而致生事端,市府一定會追訴到底。
基隆市政府環保局長馬仲豪表示,採證影片及擷取的照片須有違規日期、時間,且擷取的手部丟棄廢棄物動作照片須明顯,例如,汽車駕駛須將手伸出車外,車牌也要清楚;若是機車駕駛人違規時未於車輛上,採證影片及照片均應截錄有行為人騎乘車輛畫面,並在距違規日期 15 天內將相關資料送達環保局。
馬仲豪說,只要檢舉成功開罰 2400 元,扣除稅金後,檢舉人每件可實拿 960 元,但避免為了獎金浮濫檢舉,環保局受理同一檢舉人,在同一年度檢舉案件最高為 250 件,依規定核發累計獎金最高以 30 萬元為限。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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