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某國中 2 年級學生昨天因零錢掉落地下停車場的採光罩上,由陽台攀爬採光罩撿拾受困,另名國 3 學生爬上採光罩要協助脫困卻墜樓,因骨折送醫救治,意外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昨天下午 5 時 9 分獲報,台中市某國中發生學生墜樓案,立即派遣救護車與消防人員前往處理,消防人員到場發現,1 名男學生年約 15 歲,疑似從高處墜落,有左手骨折、嘴唇撕裂傷等傷勢,送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救治。
台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初步調查,墜樓案為國中 2 年級學生,因零錢掉落地下停車場的採光罩上,由 2 樓教室陽台攀爬至採光罩上撿零錢,因高度落差,一時爬不回教室。
另 1 名國中 3 年級學生見狀,欲從陽台攀爬至採光罩協助國 2 學生脫困,卻不慎失足踩破採光罩後墜落至地下 1 樓車道口,經通報消防局到場協助送醫,經治療後無生命危險,意外原因仍待調查釐清。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