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布一枚中國高空偵察氣球侵入本土領空一事升溫至外交事件。美國智庫相關領域專家多認為,氣球所在高度屬美國領空至明,擊落氣球在法律上絕無問題。
「華盛頓郵報」報導,儘管中方說法為這是一枚用於氣象觀測的民用飛艇,但美國國防部卻認定是偵察用的間諜氣球。五角大廈發言人賴德( Patrick Ryder )今天在記者會表示,中國的高空偵察氣球飛越美國上空「違反國際法」。
賴德表示氣球持續朝美東的方向移動,正飛過美國大陸的中心點,「我們正監控情況並檢視各種選項」。他還說氣球下方的偵察裝置酬載頗大。美方官員形容這枚氣球的體積約為 3 輛學校巴士。
華郵並認為,中方回應稱「對因不可抗力誤入美國表示遺憾」,是想拿國際法中免除當事方在發生異常、不可預見事態發展責任的相關規定卸責。
福斯新聞( Fox News )引述「傳統基金會」( Heritage Foundation )高級法律研究員兼國家安全法律計畫負責人史汀生( Cully Stimson )指出,美方擊落氣球在法律上絕對站得住腳。史汀生曾於美國海軍軍法處( Navy Judge Advocate General ‘s Corps )任職 30 年。
史汀生說:「從交戰規則的角度來看,依國內與國際法,我們有絕對的合法權限擊落氣球。合法基礎上我們穩到不能更穩。」
史汀生說美國擊落氣球的授權可在各種武裝衝突法,以及在國際上規範戰爭、領土自衛的日內瓦公約( Geneva Conventions )裡找到。
哈德遜研究所( Hudson Institute )高級研究員克拉克( Bryan Clark )指出,美國領空可向上算至 10 萬英尺(約 3 萬公尺)的高空,這枚氣球目前高度約 6 萬英尺(約 1.8 萬公尺),只要氣球是無人駕駛並闖入美國領空「將其擊落屬合法」。
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 CSIS )「戰略科技計畫」( Strategic Technologies Program )主任路易斯( James Andrew Lewis )也認為,儘管一國領空的確切邊界在高空不易明確,但這枚中國氣球處於美國領空無庸置疑。
路易斯說:「東西要到地球軌道才不算領空, 10 萬英尺以下就沒什麼好說的。」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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