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彰化縣議員當選人施嘉華與父親,涉嫌以免費幫多名鄉鎮代表候選人製作文宣筆等物品為名義,綁樁賄選,彰化地檢署檢察官今天偵結,依賄選等罪嫌起訴施嘉華等 7 人。
根據彰化地方檢察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在彰化第三選區(和美鎮、線西鄉、伸港鄉)參選彰化縣議員的施嘉華和父親施復興,為求在議員選舉勝選,事先得知周男有意參選鄉民代表,向周男表示願代為製作文宣筆,花費新台幣 6 萬 4500 元製作文宣筆、打火機等物品。
檢方查出,施嘉華等人在文宣品上印製「伸港鄉民代表候選人周某某懇請支持…」字樣,以換取周男及其家人支持,當檢察官前往製作文宣品的禮品社搜索,當場查扣施嘉華和父親為鄉鎮代表候選人製作禮品的訂購單,施嘉華得知禮品社遭搜索,趕緊拿出文件讓周男簽名,向檢警佯稱文宣品費用由周男支付。
施嘉華和施復興另幫參選和美鎮民代表的邱男製作 4 萬片免費文宣口罩,口罩印上宣傳文字後,由邱男分批向廠商領取,費用則由施嘉華、施復興支付,直到檢調搜索口罩廠商時,施父立即傳簡訊給口罩業者,暗示業者接受檢方調查時須表示已約定選後再還錢,業者雖按施父指示行事,但後來又翻供向檢方吐露實情。
檢方指出,施嘉華和施父以類似手法,幫伸港鄉及線西鄉的村長候選人製作文宣品,等到遭檢方搜索後,又索討製作文宣品費用,以規避檢方查緝。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施父 2018 年曾幫施嘉華賄選,遭判有期徒刑 2 年、緩刑 5 年,施嘉華也遭判決當選無效,但施嘉華和施父不知悔改,為爭取有投票權者的支持,不思循民主正軌博取認同,反而企圖利用贊助或墊付文宣品費用名義,實則變相提供同等價額現金進行賄選。
檢方指出,施復興、施嘉華父子等人行為嚴重危害選風,犯後仍否認犯罪,飾詞狡辯,因此將施嘉華等 7 人依賄選等罪嫌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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