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消息人士今天告訴法新社,緬甸軍政府法庭經過 18 個月審理, 30 日將對前文人政府實質領袖翁山蘇姬被控的其餘5項罪名做出最終判決。
自從緬甸軍方 2021 年2月推翻翁山蘇姬( Aung San Suu Kyi )政府,結束這個東南亞國家短暫的民主時期以來, 77 歲的翁山蘇姬一直遭到囚禁。
軍政府法庭已審理翁山蘇姬被控的 14 項罪名,包括貪腐、非法進口對講機、違反「政府機密法」( Official Secrets Act ),到目前為止每一項都認定她有罪,已判處她 26 年刑期。
因未授權和媒體談論而要求匿名的法界人士表示:「控辯雙方今天做最後陳詞 … 判決將在 30 日出爐。」
消息人士表示,翁山蘇姬出庭時,健康情況似乎良好。
人權組織批評這場審判是騙局。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21 日通過決議案,要求緬甸軍政府釋放民主領袖翁山蘇姬。這是安理會自軍方政變以來,首次針對緬甸通過的決議案。
這是安理會今年相對團結的時刻,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和俄羅斯是緬甸軍政府的盟友,在表決中投下棄權票。兩國在決議案措辭修改後,決定不行使否決權。
翁山蘇姬面對的其餘 5 項貪腐罪,主要是關於替一名政府部長租用直升機,翁山蘇姬在此案中被控未遵循規範,造成「國家損失」。
這 5 項罪名每項最高刑期都是 15 年徒刑。在之前的貪腐案件中,法院大致每項罪名判翁山蘇姬 3 年徒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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