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顏南全擔任富商翁茂鍾相關案件承審法官,卻與翁茂鍾不當接觸,並收受襯衫、營養品等,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今天判決免議及不受懲戒。可上訴。
監察院彈劾指出,顏南全在與翁茂鍾相關的百利案上訴最高法院期間,在 2001 年 5 月 30 日偕同前法官石木欽,將百利案業經審查股法官審查未結而退回民事科,依保密分案程序等待分案等訊息告知翁茂鍾,核有重大違失。
另外,顏南全擔任「諸慶恩民事案」及「巴黎銀行案」上訴最高法院的陪席法官,明知這些案件與翁茂鍾有關,卻未揭露其與翁茂鍾交往事項或自請迴避而參與評議,違反法官倫理。
監察院表示,顏南全自 2001 年間起到 2008 年間止,共計與翁茂鍾不當接觸 18 次。其中「諸慶恩刑事案」上訴最高法院期間與翁茂鍾飲宴 2 次;「巴黎銀行案」一、二審期間,與怡華公司代理人同桌飲宴,並在辦公室接見翁茂鍾。且收受翁茂鍾贈送襯衫8次、營養品 4 次,嚴重損害法官職務形象及人民對司法信賴,今年 5 月間彈劾顏南全。
懲戒法院認為,顏南全涉及告知翁茂鍾案件訊息等部分案情有違失行為,有懲戒必要,但已逾追懲期間,今天判決免議;部分不受懲戒。全案可上訴。
另外,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與富商翁茂鍾不當接觸案,懲戒法院今年 9 月間判決石木欽撤職,並停止任用 1 年確定。銓敘部與司法院已依法官法規定,自始減少石木欽退休及退養金 60 %,石木欽需繳回已領 60 %退休退養金,約新台幣 400 餘萬元。
至於前法官林奇福、蘇義州、曾平杉、陳義仲、林金村、前高檢署檢察官羅榮乾、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前台南市警察局長陳子敬涉及與翁茂鍾不當接觸案,目前正由懲戒法院審理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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