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巿海山分局許姓女警取締汽車併排臨停,未料其警用連帽外套帽子遭車上乘客丟入 2 支燃燒中的香菸,使布料及其髮尾燒灼而提告求償。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男乘客賠 25 萬元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許姓女警提告主張,她在西元 2020 年 5 月 20 日巡邏行經新北市板橋區新海路與雨農路口時,對併排臨停的邵姓車主開單告發。
女警指控,林姓乘客明知她是依法執行公務,卻持燃燒中的香菸靠近,還把燃燒中的香菸 2 支陸續丟到她穿的警用連帽外套後方帽子。她回到警局後才發現帽子布料冒煙熔毀且她的髮尾燒灼。
刑事部分,林姓乘客之前被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刑 4 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民事部分,女警主張,對方行為損害她的身心健康權,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 25 萬元;林姓乘客未到庭,也沒有提出任何聲明及陳述。
判決指出,法官調閱刑事卷宗,確認林姓乘客加害情形,審酌林姓乘客遇事不思理性處理,竟對到場執勤的女警施以強暴手段,造成警服帽子及女警的頭髮受損,迄元。全案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今未賠償,兼衡兩造的教育程度、生活狀況及犯罪動機等,日前判決林姓乘客須賠償女警精神慰撫金 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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