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外活動取消全程佩戴口罩規定, 12 月1日起上路。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今天說,室內維持全程戴口罩,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的口罩等防疫規定,將視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國內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舉行專家會議,討論口罩第1階段「戶外不強制戴口罩」,會議達成共識,正式宣布將於 12 月1日起,戶外空間、戶外場所,取消應全程配戴口罩的規定。
王必勝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說明,雖然戶外所有場所不用再強制戴口罩,但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的內部空間,應維持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室內免戴口罩例外情形,王必勝說,這次新增開放唱歌免戴口罩,其餘維持現狀,包含從事運動、拍攝個人或團體照時;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的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另外,還有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的場合;外出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的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的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餐飲場所也取消不得逐桌敬酒的規定。
王必勝提醒,雖然戶外口罩規定放寬,但體質敏感、有慢性病或發燒呼吸道症狀的民眾,於人潮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於得室內免戴口罩場合,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並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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