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董以經驗與事實,質疑蔣萬安用矽谷律師的名目,而說不出受理過什麼重要業務,只是誤導選民,掩飾自己歷練的單薄,這是嚴肅的誠信問題。但國民黨及其同血緣或被它收買的傳媒無感,選民似乎也無感。
國民黨及其打手無感,那是他們沒有人才,或仍活在黨國專政的時代,只尊崇貴族血統,才會在天龍國提名連勝文、蔣萬安這種人;選民無感,或許是對留美台灣律師的錯誤理解,和對加碼矽谷律師的幻想。曹董提出這個嚴肅的問題,選民應該嚴肅思考。
律師在美國屬受敬重的專業,但同行的歷練、成就差別很大。法治國家,每個公司、機構運作都需要律師把關,簽約合作,與政府機構交涉,文件最好經過律師核閱。最簡單的辦移民身份,只要填表,檢具所需文件即可,但大部份人還是找律師駕輕就熟去處理。
從台灣到美國留學,畢業後留下來工作的律師,取得學位多數是法律碩士,不是美國大學畢業後,再進法律學院讀三年的正科班畢業。給外國學生的碩士學位,通常是作「比較法學」研究,也就是搬自已母國的法律,與美國法律作比較研究。馬英九,呂秀蓮號稱哈佛法學院畢業,但都不是正科,前者是「法律科學」(法學),讀國際法;後者是法學碩士,研究比較法。
台灣留學生因為語文不同,文化不同,法律體系不同,要在本科苦讀案例不易,即使在研究所畢業考取律師資格,所承辦業務大多數以「移民」、公司登記、遺囑、財產分配這類為多。有些規模較大的律師樓會顧用這種菜鳥律師,主要是看中他們的語言能力可以招攬華語世界的生意,或因為其貴族血統的關係,有助他們開發與其母國的業務。
曹董指出蔣萬安在中型律師樓工作,只是打雜,自己出來與人合開律師事務所,號稱是矽谷創業律師,實際上也就是只承攬中國人公司的業務。可能還以辦理公司登記兼替外國專業人員辦辦綠卡,作行政律師的工作為主,那是一般台灣留學生律師的門路。
在矽谷開律師樓承攬這類業務,沒有錯,是執行律師工作,但把律師樓,加上矽谷大名,而不說業務內容,那便涉嫌灌水經歷,誤導選民的誠信問題。
曹董說的對,蔣公子欠缺歷練,用矽谷創業律師當主要經歷,純是唬人。
本文作者為 沈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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