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透過追蹤清運車輛 GPS 軌跡等方式加強稽查營建廢棄物清理流向,並辦理法令宣導說明會,今年統計到 10 月,相關裁罰案件僅 35 件,較 2021 年 85 件大幅下降。
高雄近年推動多項重大建設、台商回流及台積電於楠梓區設廠投資等因素,吸引人口進駐需求,帶動各項建案蓬勃發展,大興土木同時衍生大量營建廢棄物;為有效管制營建廢棄物妥善清運、處理,市府環保局要求營造業及建築拆除業依規定應依廢棄物清理法,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
環保局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統計自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間,營造業及建築拆除業提報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之件數約有 1127 至 1173 件, 2021 年件數更增至 1276 件,成長幅度約為 13.2 %;其中 2021 年度共查獲 85 件營造業及建築拆除業未依規定檢具廢清書即先行開工或動工拆除,總裁罰金額達 51 萬元整。
為有效管制廢棄物流向,環保局除對未檢具廢清書即先行動工拆除之事業依法予以裁罰外,透過清運車輛安裝的 GPS 系統,稽查清運軌跡是否有異常停頓點,掌握最終去處,並輔以加強稽查及辦理法令宣導說明會,統計至今年度 10 月底,已從 2021 年 85 件取締裁處,減少為 35 件,減少幅度約為 58 .8%,顯見管制策略成效。
環保局表示,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統包或單獨承攬工程應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且興建工程面積達 500 平方公尺以上或工程合約經費為 500 萬元以上,或領有拆除執照且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的建築物拆除工程,應依規定檢具廢清書送環保局審查核准後,才得開工,違反者將可處新台幣 6000 元至 300 萬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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