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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大巨蛋案 李述德涉圖利重判9年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遠雄大巨蛋案,認為前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涉嫌圖利遠雄巨蛋聯盟,有辱官箴,破壞國家法治,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 9 年徒刑,褫奪公權 5 年。可上訴。

檢方指控,李述德被控在台北市財政局長任內,違法變更興建營運契約草案、設定地上權契約草案原公告內容,逕行增訂地上權及營運資產處分的例外條款,以利遠雄巨蛋聯盟興建地上權住宅銷售謀利計畫,使得台北市政府對於大巨蛋地上權及資產營運控管機制門戶洞開。

李述德也被控違法變更大巨蛋興建營運契約草案原公告的違約金條款,讓遠雄巨蛋聯盟在每次違約時,可以減付新台幣 600 萬元;李述德另涉嫌違法變更營運權利金條款,使遠雄巨蛋公司獲得在大巨蛋開始營運後 50 年間,不須支付營運權利金,估計達 30.42 億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李述德對於其主管、監督的大巨蛋案議約事務,為圖遠雄巨蛋聯盟的不法利益,在議約、甄審會議主導裁示放寬地上權、營運資產處分限制,降低違約金數額及上限,刪除營運金條款,圖利遠雄巨蛋,嚴重損及台北市政府及全體市民權益,成立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北院審酌李述德身為高階公務員未能秉公行事、克守法令,罔顧台北市市民信賴,違法圖利遠雄巨蛋聯盟,有辱官箴,破壞國家法治,損及國家公務員依法行政形象,所為實有可議,不應薄懲;犯後猶飾詞狡辯,態度難認良好,判處有期徒刑 9 年,褫奪公權 5 年。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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