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希望是最後一次。
實在不願再多説,但又不能不説。看是否能最後一次回應吳品瑜的謬誤邏輯思維(其實是污衊邏輯)。
日來,吳品瑜和曾表示願提供資源協助「性騷受害者」(發生於 2009-2017 間)對被指控者進行司法程序的旅英台商發生激烈爭執。
裡面,有多處,吳一再重複以荒謬而不需證據的自行認定方式對我作出污衊性的不實指控。由於我注意到她已有類似慣性行徑,我不得不再作出指正。真的希望是最後一次。
一、吳把幾位和她意見不同的人,一律認定為我「派去接觸」的人。
她寫:「海德堡台灣中心性暴力事件爆發至今,謝代表派來接觸過的人馬:」她列了四個人。
- 旅英台商蔡女士。
- 我一位旅德多年的林姓女學生。
- 一位多年不見的台灣時代東吳/台大英文系老同學(我德文系)。
- 德國在地台裔李姓年輕熱心僑領。
這裏面,
- 蔡女士在和吳接觸表示願意提供資源協助受害人時,我根本還不知道蔡這人。我是看到蔡也在我的臉書很理性地留言並表達願提供資源時,才引用她願捐款的話。後來我從他處逐漸獲知她是出錢出力的英國曼徹斯特台協會的會長蔡惠玉。後來,我們才通過一次電話,討論如何支援「性騷受害人」走司法徒途徑。那時,她雖已有些心灰意冷,但並未放棄。
- 我這位旅德多年的林姓女學生本身就對在德台灣婦女聯繫及資訊互通上累積了可觀的經驗。她主動去和吳聯繫並表示願提供相關資訊一事,我根本是看到她之後的留言才知道。
- 至於扯到那位老同學,就更妙了。我們大概有二十年沒見面了。(時間上應該是吳上了某節目之後)有一天,他以臉書訊息找到我,安慰我。老同學,很抱歉,我一直沒回他。然後,他也變成我「派去」找吳的人。我到現在也還沒看到他寫了什麼。
- 這位李姓僑領一向熱心助人,出錢出力,性情則屬古道熱腸而吃軟不吃硬。他我早認識,但碰到吳這件事,哪需我派他去?!他一開始就跳進去和吳就支援一事聯繫了。更何況我有何資格、能耐及權力「派」他去?我光明正大回應吳,有何必要「派」人去和她接觸?!吳如此信口胡謅,就是妄想造成「謝代表心虛才會派多人和她接觸」的假象。
就跟吳一開始,完全不需證據,就污衊我結合被指控者及中心主任要以「錢、權」收買她一樣,然後,被我要求撤回時,卻要我給她時間蒐集資料,完全一個樣。唉⋯⋯
二、我多次提出願以個人身份捐款一千歐元一事
是因我認為,若要走司法徒徑(吳要的「性平會」不可行,也不可能取代「法律」),必會需要金錢,而被訴對象,對我來說,還是台灣人,不管有無入德國籍。所以,我不能選邊,只能以私人方式資助控方。
區區「一千歐元」當然杯水車薪,但是應有象徵意義。然而,更不可理喻的是,我從頭到尾三次表明「願」捐一千歐元,從沒說過「已捐」一千歐元。
結果,吳卻在其臉書這麼寫:
「謝代表作為台灣駐德外交人員對於海德堡台灣中心權勢性暴力的受害台灣女兒們能做的依然只能給一千歐元,外加曼徹斯特台商蔡惠玉的 2000 歐元」
「在德台僑都以為我拿了謝代表的錢,罵我拿了錢還不快閉嘴?!天啊!沒拿都要被罵成這樣了,拿了不就入地獄?!請謝代表公布匯款明細!!!」
她被誰質疑(或到底有沒有人質疑),我也不知道。她大可以回説:「謝代表哪裡說『他已捐了』一千歐元?」
結果,她公開叫我公布匯款明細,彷彿是我散佈了不實訊息假稱「已捐一千歐元給吳品瑜!」
和吳接觸表達要伸援手幫忙「受害者」的人,最後都以不愉快的結果收場。誰是誰非,我不予置評,但是光就我親自體驗到吳的反應來看,我可以想像,為什麼要幫忙會如此困難。
最後,我仍然願私人捐助一千歐元助「性騷事」,因為我也衷心希望透過本地司法徒徑將本案求得水落石出。但也希望吳別再隨意污衊個人、扭曲事實了。
***
吳把台灣海外僑領講得好像全都在吃香喝辣似地,這對蔡、李兩位向來熱心捐助的人來說,當然也難以接受。
原文出自謝志偉粉絲頁,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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