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今天認定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林智堅說,他真的非常無辜,也是受害者,台大的說法令人難以接受。
林智堅也說,他有提出證據,但台大不當作證明。
林智堅被控論文抄襲爭議,台灣大學今天宣布學術倫理審定會決議,認林智堅抄襲並撤銷碩士學位。依法審定過程保密,完整審定書不公開,裁定書則會提供當事人。
林智堅下午在律師等人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他非常無辜,也是一個受害者,他 2013 年進入台大國發所就讀,純粹是希望能夠充電, 2015 年下半年開始,在新竹市政上比較熟悉下,便開始啟動論文準備工作。
林智堅提到,指導教授陳明通在 2015 年向他要自己選舉時的內部資料,他之前召開記者會時,說明過陳明通和自己的電子郵件對話內容,也把相關資料交給台大學倫會。
林智堅指出,沒想到台大不把這樣的證據當作證明,今天台大開記者會的說法及內容,讓他非常難以接受,這指控實在太大。
林智堅律師團在記者會前透過臉書聲明指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未依法迴避,以致於無法確保學倫會組織及處理程序的公正客觀;台大學倫會無視相關文字確實是林智堅先撰寫,而非引用他人文字、資料,僅機械式以論文口試前後時間比對,就草率認定林智堅抄襲,顯然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
律師團聲明表示,學倫會曲解保密規定,無異黑箱作業,既漠視當事人權益,又欠缺有效監督機制擔保,有失公正。
聲明指出,學位授予是嚴肅的法定程序,也經過校內外口試委員的專業判斷與決定,學術倫理如果涉及撤銷學位,在審定委員組成及處理程序,至少要有相對應的組織及程序保障,在委員會組成、程序都不嚴謹情況下,草率審定,最終卻有權撤銷學位,顯然輕重失衡,有違比例原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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