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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伊德案 前員警蕭文聯邦控罪判21年徒刑

非裔美國男子佛洛伊德( George Floyd )日前遭白人警察壓頸致死,在全美引發暴力示威。圖片來源:Twitter

美國明尼阿波利斯市( Minneapolis )白人前員警蕭文( Derek Chauvin )因殺害非裔男子佛洛伊德( George Floyd ),今天依聯邦指控遭判處 21 年有期徒刑。

法新社和路透社報導,白人員警蕭文 2021 年 12 月就侵犯 46 歲弗洛伊德的公民權認罪。弗洛伊德 2020 年5月據稱以 20 美元假鈔買菸遭到逮捕。

蕭文因謀殺弗洛伊德遭明尼蘇達州定罪判處 22 年6個月徒刑後,目前已在服刑。弗洛伊德事件一度引發全美針對種族不公和警察暴行的抗議浪潮。

美國州和聯邦判決將同時執行,不過 46 歲的蕭文將獲准在聯邦監獄而非在明尼蘇達州監獄服刑。蕭文在明尼蘇達州監獄一直遭到單獨監禁。

聯邦檢察官曾尋求判處蕭文 25 年徒刑。美國助理檢察官貝爾( LeeAnn Bell )告訴法庭:「他知道自己的行為是不對的,但仍這麼做。」

美國地院法官麥格納遜( Paul Magnuson )宣判蕭文 252 個月徒刑時指出:「我實在不懂你為什麼要這麼做。但你把膝蓋壓在他人頸部,直到對方斷氣,這是不對的。你必須受到嚴懲。」蕭文已服刑7個月,刑期可獲折抵。

在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局任職 19 年的資深員警蕭文被影片拍到,他以膝蓋壓在佛洛伊德頸部將近 10 分鐘,直到佛洛伊德暈厥死亡。這段影片後來在網路上瘋傳。

蕭文在判刑前曾簡短發言,但並未為他的所作所為道歉。

談到弗洛伊德的孩子時,蕭文表示:「我只想說,祝他們生活一切順利,並在成為傑出成人的過程中獲得極佳的引導。」

與蕭文同在現場的其他3名員警陶杜( Tou Thao )、昆恩(J. Alexander Kueng )和雷恩( Thomas Lane ),遭控侵犯佛洛伊德憲法權,且未能回應他的醫療需求。

白人員警雷恩對州過失殺人罪認罪,與苗族美籍的陶杜同遭定罪,非裔的昆恩則遭控侵犯佛洛伊德公民權。

陶杜和昆恩 10 月底將就觸犯州過失殺人罪受審。

蕭文在另一起侵犯1名 14 歲少年憲法權的訴訟案中也認罪。

2017 年,蕭文將這名上銬的少年臉部朝下壓制在地上,並多次以手電筒敲擊他的頭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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