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健保資料庫釋憲案,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今天表示,憲法法庭最快可能在 7 月宣判,而他們從未要求終止健保資料研究,而是希望在合乎憲法原則與國際倫理標準條件下,從事個資利用。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等人於 2012 年間,以存證信函向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表達,拒絕健保署將他們的個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釋出給第三者,用於健保相關業務以外之目的。
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開放文化基金會等民間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召開「健保資料庫案宣判在即,終結強迫全民個資利用」記者會,提出相關主張。
台灣人權促進會表示,健保資料庫案的言詞辯論,已在 4 月 26 日舉行,依據憲法訴訟法第 26 條規定,憲法法庭最快可能在 7 月宣判。
台灣人權促進會指出,民間團體從未要求終止健保資料研究,而是盼望台灣能健全個資保護體制,尊重被研究者,在合乎憲法原則與國際倫理標準的條件下從事個資利用。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翁國彥說,希望大法官可以秉持過去釋字第 603 號解釋的精神,再次在本案中深化中華民國憲法秩序中,個人資訊隱私權的精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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