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媒體都在報導中國唐山女性被性騷擾以後被圍毆的事件,但是關於在遙遠的德國海德堡發生的性騷擾事件,大部分人不一定會關心,而許多關心的人,重點也並不是放在性騷擾事件本身,而是放在謝志偉大使。某些人認為,謝志偉身為德國大使,怎麼可以對於國人在德國「被華語文學習中心副主任騷擾」這件事,「無動於衷」?
欸,不是啊!大使在過程中,盡力協調,幫忙聯繫語言學習中心主任,請託她能不能召開性平會調查,還願意捐款 1000 歐元當作未來可能的訴訟費用,以一個沒有司法調查權與行政調查權的駐外單位來說,還要做什麼,才能滿足被害人代理人的要求?
大使不是包青天,OK?
這麼說好了,試著舉例看看,德國人在台灣被一家「領德國文化部補助」語文補習班員工性騷擾,而這個員工原本國籍是德國,但是已經是台灣人。德國民眾義憤填膺,要德國駐台大使去找補習班,要求補習班一定要召開性平會,「行政懲處」這個已經離職的員工,大使去拜託補習班主任,但被補習班主任拒絕,因為加害人已經離職,又是在補習班成立以前發生的事情,她覺得沒有實益。大使盡力協調,然後德國民眾群情激憤,痛批這個大使瀆職、包庇性騷擾,你覺得合理嗎?
性騷擾案件,確實應該要徹查,但就是要被害人在德國報案,由德國司法機關處理,或者由德國的民間機構召開性平會。台灣駐德國大使,沒有任何權力,可以在德國對一位德國人進行任何司法調查。
民間組織要不要組成性平會進行行政調查,也是由他們自己決定,大使無權干預德國民間機構(即使台灣有補助這個民間單位,也是一樣的,補助沒有這麼了不起)。
真正要協助當事人,可以捐款給被害人,請被害人委任律師提告,讓德國司法機構將這個惡人繩之以法。現在某些人,鋪天蓋地的去批判謝大使,而不是協助被害人在德國請求協助,實在過於政治化。
或許,其實他們真正的目的,只是想要侮辱謝大使,而不是要真正讓被害人的正義可以伸張吧!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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