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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花費5.1億元公帑用「巨大手電筒」來點亮南投的觀光嗎?

南投縣政府推動2年、斥資新台幣5.1億多元打造高空景觀塔「天空之星」,開工典禮由南投縣長林明溱(右2)出席執鏟動土。 圖片來源:中央社

南投天空之星(松柏之星)為「籌劃逾2年的南投縣名間鄉松柏嶺『天空之星』景觀塔工程 2022 年 1 月 27 日正式動土興建,南投縣政府指出,本工程自籌投入高達 5.1 億餘元經費,預估2年後完工,每年可為地方帶來百萬遊客和停車費等收益、約 5 年可回收投資經費」。

南投縣永不缺意象觀光工程,美其名為創造當地就業與商業機會,然而在南投縣早已經多得是初次來訪的外地遊客深感受騙、遺憾,再也不回頭的經驗。

本案規劃之初的用地規劃環評,號稱可帶來更多觀光人潮的營運計畫,兩年就能夠賺回 5.5 億元,然「天空之星(松柏之星)」匪夷所思被譏為「假陽具」的設計,再到松柏嶺實際可容納觀光人數與本案自稱欲吸引的人潮數兩者間不相稱不匹配的數字,無一處不是充滿著讓縣民難以理解的爭議與無力回天的無奈,更多的是面對爭議時縣府慣常使用的罐頭式與教條式的回覆內容,關心南投的公民聲音力量之為小與薄弱,讓台灣國中之國的南投國離事實的距離就只有剩那一小段差距。

林明溱。
圖片來源:中央社

本案最糾結之處在於,即使面臨松柏嶺為數眾多之當地居民的反對聲量,縣府仍一意孤行下、義無反顧強行碾壓在地民意,縣府通過層層法規之限制,編排完美的程序手段,在排除(視而不見)眾議後於議會,毫無意外沒有任何反對票的情況下,全數通過本案預算,以本案的自籌性質,與公民參與地位的被隱形化的整個事件梗概,著實有必要審視爬梳一番。

將時間軸展開,南投縣政府為透過土地變更名目方式取得本案土地的初始,可由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960 次會議紀錄中之第六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八卦山脈風景特定區計畫」(第 三次通盤檢討)(南投縣部分)案」中可探知。此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960 次會議南投縣政府就本案地目變更再提會討論案(此稱變七案),即針對縣府於內政部 2018 年 11 月 13 日第 934 次會議決議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決議要求補辦變更計畫公開展覽作業,於 2019 年 5 月 3 日辦理之本案公開說明會,期間接獲松柏嶺地區 11 件公民或團體對於這一塊地、天空之塔的陳情意見。

此變七案最終由內政部以附帶條件規定,原則同意並最後決議因考量人民及團體陳情意見,東側既有建築分布區域,維持森林公園用地,並排除於本案變更範圍意見,針對有變更意願之地主採回饋捐贈 30% 公共設施後,變更為旅遊服務專用區予以優先轉型,逐步落實環境改善。

同時把這一塊取消「指定為地質應注意地區」,並回歸《地質法》規定辦理,以此開啟南投縣府協助地主更改地目,突破土地使用限制,儘管因造型不雅流標數次,但仍以不到 2 年多的時間走完招標與決標程序並於今年 2022 年初動工之序曲。

2020 年 10 月 28 日, 縣長林明溱於南投議會第 19 屆第 4 次大會報告本案,議會無異議全數表決通過自籌 5.1 億預算。2020 年 11 月縣府宣稱已取得完整地質鑽探與分析報告,此報告在何處、什麼模樣似乎沒人知曉,此報告是否有按內政部 2019 年 12 月 24 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 960 次會議紀錄裡第六案之變七案中取消「指定為地質應注意地區」,並回歸地政法規定辦理,僅有縣府宣稱的取得報告日期。

2021 年 1 月,南投縣觀光局「名間鄉松柏嶺高空觀景平台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5 億多元的預算內容共四頁,就本案提出許多美麗夢幻卻不符現實的願景卻無實際落實方針的說明報告。

值得玩味的是,頁 3 第三項的第二款之替代方案也是該報告主題之選擇方案與替代方案之說明,竟是「本案因考量基地位置及其相關條件, 已規劃出『最佳』方案,故無其他可替代方案」一句帶過,如此主旨和內文不符的輕率報告,就要花去人民納稅金 5 億多,且不知是否安全的「天空之塔」,要人不想東想西也難。不過縣府藉由南投縣觀光局的說帖報告,欲強渡關山的意志已毫不隱藏。接著,2021 年 12 月 9 日招標公告發出,不到一個月,2021 年 12 月 27 日決標公告確定,過了一個月動工。

回顧整個過程,從108年松柏嶺人民及團體的11組之陳情意見中,共有三大反對事由,分別針對環評草率與輕忽的批評、地目變更的目的性與居民需求性的不匹配、與土地取得之公益性與公平性。以下分別論之:

ㄧ、輕忽民眾性命的草率環評

就環評言,名間松柏嶺為紅土地質,土的性質為土壤疏鬆,天空之塔設立的地區臨界彰化縣境,土地周邊隸屬「彰化縣保安林區」,所有的開發議案本應顧及下游彰化縣二水鄉附近村民的安全,若進行大面積開挖,造成土石鬆動,過去颱風曾發生路基下陷也易於夏季的颱風季節造成土石流傷害,該地與彰化地震斷層僅相鄰 1.8KM。

據當地居民陳情內容表示,本案環境評估忽視當地地質與過往災害的經驗,未如實進行本區山坡地之環境保護評估,提出完備水土保持計畫,維護自然生態發展。

當地居民的意願是維持之前露營區之規劃,懇請南投縣政府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國土保育計畫,先行將「容易坍崩處」改善復育後,再行提出本區開發變更計畫,以維護自然環境的永續發展,且本案應是以「低度開發」、「生態旅遊」為主要發展路線。然縣府卻以市地重劃方式規劃為「旅遊服務專用區」,斷然違背內政部意見及當地居民意願。

南投縣政府將本計畫區定位為「生態野趣園—人文茶果鄉」,既定位為生態野趣與人文茶果鄉即是 以保留原始的景觀風貌為目的, 然而 2019/01/21 及 2019/03/06 這兩場說明會,南投縣政府卻將本區建設以「都市型態」為鋪設目標,打造一座高 58 公尺橫空出世的景觀台,嚴重破壞現有自然美景及生態原貌,甚至忽略旁有NCC基地台、重要軍事基地等。

於此同時,向松柏嶺的地主強行徵收 35% 的土地作為建設用途,使農民損失土地耕種面積致影響生計,原本可耕種的果園、茶園、 林地將化成柏油路、水泥牆,破壞當地的野生動物棲息地,更造成環境無法復原的災難。

據南投縣府的說法,這塊地「工程開發面積為 0.53 公頃,低於 2 公頃因此無須環評」。然而,八卦山脈因地勢陡峭地、森林覆蓋處為主要之動、植物棲地,區內鳥類約有 76 種之多,其中有不乏列入「保育」之種類,而最具特色的則是每年三、四月間春分時節大量過境北返的灰面鷲。

2019 年行政院公報,以八卦山為過境地的灰面鷲,屬於保育等級第二級的 II 類:珍貴稀有野生動物。且 2021 年在交通部指導,由彰化縣政府主辦,南投縣政府協辦的「鷹揚八卦」生態活動的網站中,還有「橫山賞鷹活動」(橫山是八卦山最高峰,位置在八卦山中間,松柏嶺則在南邊)。

按《環境影響評估法》下的子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 19 條第一項第二款,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1000 平方公尺以上的就必須要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天空之星」工程開發面積有 5300 平方公尺)。

國慶鳥灰面鵟鷹。
圖片來源:中央社

然灰面鷲不僅是「野生動物」,還是「珍貴稀有野生動物」!

南投縣政府故意對此視而不見,以為繞過了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的規範,即可規避掉應有的環評,並錯誤的以「低於 2 公頃就無需環評」為說詞,開發已然違法。

更令人不解的是松柏嶺地區西側露營區為合法規劃用地,卻未見政府相關單位推廣輔導作為低度開發與生態旅遊等產業發展,反其道而行硬推不僅規避環評,在地居民也不樂見,以混擬土堆積的天空之星與週邊大量瀝青柏油鋪設的停車塲,耐人尋味此背後的目的性?

二、不符合居民需求的地目變更

南投縣府新聞稿中,提到此開發案的效益:「每年為名間鄉、南投縣帶進至少 200 萬遊客人潮,光門票就能創造上億元年收益;縣府自籌 5.5 億元預算最後以 5.1 億餘元發包興建,預計於 2024 年中完工,預估約 5 年可回收投資經費。」

再查南投縣觀光局的《名間鄉松柏嶺高空觀景平台計畫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關於直接預期效益,只寫一行字:「本計畫直接效益為門票收入、場地收入、消費性收入與球體屏幕收入等。」試問, 200 萬遊客怎麼理出來的?

其支持性的根據與理由付之闕如,沒寫,就直接把近 5.5 億人民納稅金投入開發未知風險的大型手電筒?

依松柏嶺當地人民與團體陳情意見,當地近年來香客及遊客並未逐年增加,陣頭人數比隨香信眾多,而進香團大多集中在 3-4月期間,交香時間一到便回宮安置,香客直接離開根本不會停留,平常日只有零散香客並無人潮,以上情況南投縣政府未查實情。

同時,按南投縣政府預估本計畫區人口調降為 11,000 人,既然松柏嶺人口數並無增加趨勢並緩慢下降, 欲將松柏嶺地區西側露營區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是否有違背都市計畫法中的第 3、11、 12、15 法規?徒以增加土地負擔作不符合需求及不合理的開發是所為何來?破壞環境生態能夠帶來了什麼?

依據南投縣政府提供之《松柏嶺地區生活避難防災系統示意圖》,顯已將松柏嶺地區西側露營區排除於安全區域,將不安全區域規劃為都市計畫政策是否妥當?居住此區的民眾的生家性命將面臨巨大隱患,倘發生重大天災如土石滑坡,造成了人民傷亡、房子毀壞,南投縣政府是否又要以人民納稅金來做國賠呢?

三、土地取得之公益性與公平性

本案由最初變更地目的行動未果,後由據稱為支持縣長地主捐地解決土地爭議問題,惟本案核心問題為該區土質易崩陷、遊客稀少、公共用地建設投資比例,與居民期待不符及資本回收的現實,強推本案反倒讓人衍生更多啟人疑竇的問題點。

由表面觀之,捐地地主損失了 30% 的土地,然實際上,是一塊原本利用價值不高的露營用地,由南投縣政府(納稅人)出 5.1 億,幫地主炒熱話題,再讓地主可以藉此經營商家或者轉賣土地獲利。

縣府說這是國民黨南投縣黨部主委林儒彬(縣長林明溱之子)的發想,有兩家廠商提出設計規畫案,由 9 名委員評選,最後建築師張毓峰的方案獲得 6 名委員支持。請問,評選報告在哪?委員是誰?討論過程為何?這些資料是否可公開以解大家的疑惑呢?在林明溱與地主的利益關係尚待釐清之際,這座「天空之星」的動工帶來的是縣民更多的不信任,與當地公民們陳情無果的無力感。

南投縣長林明溱。
圖片來源:中央社

以經驗法則與社會通念觀之,在當地公民與團體全持反對意見之下,縣府仍能於 3 年內繞過環評,忽視民意,違背法令做錯誤的解釋,迅速招標工程,在一個月內決標完成,並於一個月後動工,如此高效一路綠燈的情況,此有違反常理的作為,似有縣長對政治生涯做未來鋪設的想像。

利用民眾對於公法上不熟悉,資訊不對等的弱勢,此等攸關當地居民生計、安全、財產權與許多動物棲息地的開發案,在法令可行性、財務可行性、工程可行性、環境可行性、經營可行性都存在爭議與疑慮之際,在官大民小的看似南投縣封閉的政治裡,倘遇上良人或可共創美好,若遇上既得利益投機的政客,南投縣未來的發展僅能為魚肉,任人擺佈。

本文作者為南投公啥喙,老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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