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今天宣布,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將開放企業從國外自購快篩,申請量以每名員工 100 劑為限,約為半年使用量,但僅能購買獲食藥署 EUA 核准的快篩、不得販售。
國內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嚴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開放民眾從國外購買快篩試劑,不限廠牌、無須取得國內核准,但僅能自用、不得販售,也不能作為防疫政策使用。
此外,不少企業也要求員工自主快篩陰性才能上班,但快篩試劑一劑難求,企業又無法自己進口,紛紛向政府單位反映。
食藥署宣布,即日起至 6 月 30 日前,企業可自行購買家用快篩試劑供企業內部員工自用,但僅限國內獲緊急使用授權( EUA )核准的家用快篩試劑。
食藥署醫粧組簡任技正吳正寧接受記者電訪時表示,企業與國外廠商洽談採購事宜後,須委託醫療器材商向食藥署提出申請,申請數量以每員工 100 劑為限,大約是半年的用量,但僅供員工使用、不得販售。
吳正寧說,由於是以企業名義申請,僅需支付一筆新台幣 2000 元規費即可,未來將視疫情情況決定是否延長期限。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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