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與侍從士張淯森,因涉及 2015 年挪用漢光演習加菜金 2,880 元宴請民間人士,不符加菜金使用目的,被依貪污罪判刑 4 年 6 個月定讞,今天(22 日)總統蔡英文以落實罪刑相當之憲法原則,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之貢獻,以符應國民正當法律感情,依據憲法第 40 條及赦免法第 3 條後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兩人罪刑之宣告均無效。
這是最近幾年少見的特赦案件,而且速度很快,判決確定沒多久,總統就特赦了!
那個案子我之前有注意到,也是覺得情輕法重!那個案子雖然是用貪汙罪處理,可是情況真的很 ooxx ,就是漢光演習後,大家都辛苦好幾個月,屬下老婆小孩來看先生,將軍就請大家吃飯,錢就從部隊加菜金撥付,請家屬的錢花了 2880 元,然後就被檢舉不符合加菜金核銷規定,(這個檢舉,一定是軍隊裡面的人,可能是升遷的對手)檢察官就起訴,法院審了好幾年,判 4 年 6 個月。
你說,這種情況跟真正的貪汙,是一樣的嗎?少將是請部下跟家屬吃飯,這是人之常情,也不是把錢放到自己口袋裡面,這樣就要判 4 年 6 個月,也太不合理。(那個少將的前途已經毀了)
這次的特赦,沒什麼問題。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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