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修法放寬在台就業港人可申請定居。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指出,主管機關內政部暫定將於5月1日發布相關修正生效。
邱垂正 21 日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中,做上述表示。
為解決來台就業港人只可居留、無法定居的問題,陸委會日前指出,政府正修正「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未來港澳白領專業人才在台連續居留滿5年,最近一年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2倍,可申請定居,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
邱垂正今天進一步指出,主管機關內政部暫定將於5月1日發布上述法規,使其生效。
而相關就業港人連續居留5年的時間,由法規修正後起算。
此外,針對就業港人申請定居的收入門檻,邱垂正進一步解釋,並非每月薪資都要達基本工資2倍(現約為5萬 500 元),而是只要年收入達 60 萬 6000 元,每月平均收入超過基本工資2倍即可,且可加計兼職等其他收入。
而有關修法涉及的「專業人才」範疇,將準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和「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政府也強化相關行政措施。邱垂正指,包括國家發展委員會已積極強化國際人才來台措施,適用對象包括香港的青創人士、高階專業及金融人才。陸委會也在行政院新住民協調會報,爭取放寬新住民發展基金適用到其他事由來台的新住民,以協助港人早日適應跟融入台灣社會。
他最後強調,政府在援助港人上,除會給予必要人道援助、吸引更多專業人才來台,還要考量國家安全並建立相關機制,因此會持續盤點現有相關法規,不斷進行滾動式檢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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