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工勞動權益受關注,環保團體綠色和平今天在漁業署前舉辦追思告別式,並遞交政策建議書提 6 大問題,包含同工不同酬等歧視性待遇,同時要求漁業署提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
綠色和平今天在漁業署前設置漆上求救訊息 SOS 的仿製船艙以及放滿白色鮮花的棺材,為無辜往生的漁工舉辦追思告別式。
綠色和平台北辦公室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指出,行政院去年 9 月時承諾將於去年年底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以改革台灣遠洋漁業中的強迫勞動問題,但如今仍無下文。
李于彤也說,目前台灣遠洋漁業存在六大問題,包含外籍漁工面臨同工不同酬的歧視性待遇,外籍漁工也未享有國際公約保障的權益、管束漁船強迫勞動的預防性措施不足、權宜船進入台灣漁港免執行勞動檢查、漁船勞動訪查程序沒有機制化的風險評估以及缺乏獎懲兼具的多樣化手段等。
對於團體訴求,漁業署則表示,外籍漁工面臨同工不同酬問題,近 2 年已積極與產業團體溝通提升薪資,將建立薪資審議調整機制,逐步提高薪資,也提高保險額度至新台幣 150 萬元及增加醫療保險 30 萬元等保障,以聘僱條件較好的船員。
有關外籍船員未享有國際公約保障訴求部分,漁業署表示,台灣雖非「漁業工作公約」會員國,也未簽署公約,但主動將公約內容逐步納入管理規範保障船員權益,包含 2010 年修正「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要求船居空間標準、 2021 年預告修正「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包括訂定每日休息時數不得低於 10 小時、7 天內休息 77 小時等,台灣法規的要求有些比國際更好,提升照顧外籍船員權益。
至於有關勞動檢查能量不足、權宜船進入台灣港口免執行勞動檢查、訪查作業程序未具風險評估及缺乏獎懲兼具的多樣化手段等訴求,漁業署表示,在專責檢查人力不足時,已盡量在執行各項檢查時一併瞭解外籍船員權益狀況,目前已獲行政院同意人力支援,在人力到位後將提高台灣籍漁船檢查頻率,以每船 2 年至少檢查 1 次,屆時在世界上將屬高強度檢查頻率,並對進入台灣港口的台灣人經營非台灣國籍漁船進行聯合檢查,落實健全港口國管理措施。
漁業署也強調,從 2021 年 6 月起就與產業團體、國內外關切人權組織召開 23 次會議,積極參與其他團體舉辦的國際漁工人權座談會,凝聚各界共識,盼提高台灣漁業界對外籍船員權益保障的意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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