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及基隆市警察局,昨天晚間聯合稽查列冊 224 家兼營卡拉 OK 小吃店,查獲3家未依防疫規定向市府提出申請恢復營業,當場勒令停業並將依法開罰。
基隆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群聚持續擴大,基隆小吃店案已累計 68 例確診,市府產發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兼營卡拉 OK 的小吃店要恢復營業,需提出所有從業人員的3日內 PCR 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施打至少2劑疫苗的證明。
昨天聯合稽查列冊 224 家,其中3家未依規定向市府提出申請恢復營業,當場勒令停業,並移請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依法可處新台幣 3000 元以上、1萬 5000 元以下罰鍰。
產發處指出,相關復業規定及表格已上傳產發處網站,兼營卡拉 OK 的小吃店要復業,應檢具基隆市設置視聽歌唱設備營業場所小吃店(兼營卡拉 OK )恢復營業申請表及切結書、工作人員名冊等到產發處工商管理科辦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