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林秉樞涉施暴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高嘉瑜案,今天針對犯罪事實偵查終結,依傷害、妨害自由等8項罪嫌起訴林秉樞。
根據新北地檢署起訴書,去年 11 月 11 日至 12 日間,林秉樞涉嫌在新北市板橋區馥都飯店房內對高嘉瑜施暴、控制行動,期間雖有同意高嘉瑜至立法院簽到,但命她隨時保持通話、回傳搭乘計程車紀錄、工作後馬上回來等。
林秉樞還在他母親的靈堂內,要求高嘉瑜下跪,並拉扯及按壓高嘉瑜頭部,將她推倒在靈堂內沙發上後,扯去高嘉瑜戴的帽子及口罩。
家暴案在 11 月 30 日被媒體披露,高嘉瑜前往警局報案,檢警 12 月1日凌晨前往飯店拘提林秉樞,法院2日凌晨裁准將林秉樞收押禁見。
檢方今天偵結,依妨害風化、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罪嫌起訴林秉樞。
另針對國民黨團告發林秉樞涉違反國家安全法、洗錢防制法及稅捐稽徵法等部分,因林秉樞偽造匯款單據上剩餘存款部分,檢方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其餘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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