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2年多審查期, NCC 今天核准鏡電視申設案,為睽違近 10 年再度有新加入的新聞台,不過 NCC 附帶高達 14 項廢止條款,一旦中資直接、間接投資或敵對勢力滲透, NCC 將祭出廢止權,這也是頻道申設案首次提出。
精鏡傳媒在 2019 年底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遞件申請鏡電視新聞台,鏡電視過程中多次補件,後來在 2021 年5月初重新送出新版營運計畫書,把原本董事長裴偉換成前大眾銀董事長陳建平,鏡電視則在 2021 年9月下旬通過外部諮詢會議。
NCC 今天歷時4小時多的討論,許可鏡電視新聞台申設案,並提出 12 項負擔、 14 項附款保留廢止許可權與 16 項行政指導,鏡電視預計在3至6個月上架。
NCC 內容處處長黃文哲表示,申設案主要從三方向審查,包括申請案對商業環境有無幫助、公司跟過去負責人與鏡週刊關聯性如何、專業自主性能否維持。
黃文哲表示, NCC 這次也提出 14 項附款作為保留廢止許可權,包括防範境外勢力干預,公司不能接受滲透來源(中資)直接、間接投資和委託資助經營新聞,跟中國來往必須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此外,股東要給頻道足夠財務支持、遵守經營權跟所有權分離原則,過半數董事應由非股東的自然人擔任等。
黃文哲表示,鏡電視稱自己是「民間版的公共電視」,提出九大理念與六大特色,財務中如果有政府標案會忠實對外揭露,公司人力會在3個月內補足到 450 人,不能人力共用,同時保障員工薪資新台幣3萬 2000 元起跳,至少1個月年終獎金。
黃文哲指出,鏡電視承諾落實編輯室公約,國際新聞占每天新聞比例 15 %,每天新播1小時國際專題,並派駐歐洲、美國至少1組記者,鏡電視設置全職專任的外部公評人制度必須具體落實,若有需要公評人也要製播節目對外說明,成為跟外界溝通橋樑。
外界關注 NCC 委員對該案是否有不同意見, NCC 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少數委員確實有不同意見,認為頻道定位、規劃跟既有新聞頻道有同質化狀況,難以補市場不足,下週確認會議記綠2週內將會刊登不同意見書。這將是本屆 NCC 委員中首次針對重大案件提出不同意見書。
NCC 委員林麗雲、王維菁預計將針對本案提出不同意見書,論點主要有4點,包括申請人頻道定位不明確很難對電視產業有正面影響;申請人資金跟執行能力難以實現營運計畫;台灣新聞台密度高,但難以保證新聞觀點與內容主題的多元性與豐富性;申請人號稱股權分散,但是對實質控制人仍有疑慮。
NCC 原先在意的財務規劃問題, NCC 官員表示,鏡電視預計取得執照後,3個月內會完成增資到 20 億元,規劃3到6個月上架系統播出,公司預期第5年到第6年間損益兩平。
媒體詢問初期是否規劃在 80 幾頻道上架,官員表示,系統上架屬於頻道跟系統的商業談判,跟頻道申設案是兩件事。
NCC 已多年沒發出新聞台執照,上一張發出的執照是 2012 年7月 30 日核准的 UDN 新聞台,因此讓鏡電視本次申設案備受外界關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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