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召開公聽會,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比喻先摘「容易摘的水果」,修憲應先通過 18 歲公民權沒爭議的案子。永社理事長黃帝穎呼籲,修憲門檻過高,呼籲趁修憲時一併調整。
第 10 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天召開第 1 場公聽會,首場討論議題分為如何掌握憲法時刻,及政府體制、權力分立及 18 歲公民權等面向。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發言指出,立法院朝野政黨目前最有共識的是 18 歲公民權,雖然國民黨立委提出修憲版本,但目前並未參加公聽會,未來參與審查的可能性不高。
劉世芳提到,民法在 2020 年已經三讀下修成年年齡為 18 歲,並明定 2023 年 1 月 1 日實施,若能在今年底縣市長選舉結合修憲案複決,並通過 18 歲公民權修憲案,就能落實民法成年年齡。
劉世芳表示,假設今年底沒辦法如期完成修憲程序,但民法已通過下修成年年齡,恐產生 18 歲到 20 歲這段年齡法律適用空窗,屆時可能有公民聲請憲法法庭釋憲,甚至聲請釋憲是否需要滿 20 歲也會是問題。
劉世芳也向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喊話表示,朱立倫近來因公投、罷免案遭到國民黨黨內批評,但朱立倫與其一直向黨內同志道歉,不如來研究國家民生大計和修憲,趕快激勵國民黨立委回歸修憲行列;若國民黨在修憲過程缺席,未來大選時選民恐怕會做出正確抉擇。
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姚孟昌表示,若討論 18 歲公民權提案,應直接修改我國憲法第 130 條,將選舉、罷免、創制、複決與參加公投權利改為 18 歲,年滿 20 歲者有被選舉權。
姚孟昌也指出,現行五院體制應依照三權分立機制調整,考試權納入行政權,監察權則劃歸立法院,但可能造成立法院職權過大,建議應參考其他國家憲政體例。
永社理事長黃帝穎發言指出,立法院一直錯過修憲時刻,主要原因在於過高的修憲門檻,光是立法院就需要3/4議決;換句話說,只要國民黨反對,修憲案就不可能送交公民複決,呼籲修憲門檻條文應在這次一併調整。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蘇彥圖發言指出,許多有共識的修憲提案應優先通過,不必去綁其他案子,也不必因政黨間妥協導致修憲破局,比喻「容易摘的水果」應該先摘下來。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系教授陳志華發言指出,成立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務人員保障培訓委員會、文官學院,都挑戰考試院的地位,而 2018 年的公務員年改,考試院主導地位幾乎消失,考試院應思考何去何從;監院存廢或許可參考德國制度在國會下設計請願委員會,成員由政黨分配並具備中立色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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