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鼓山區河邊里仁愛河濱商城單元一建物今天拆除,高市府為讓 125 戶儘快回家,包括更新會所提的 2100 萬安置費,以及 650 萬更新事業計畫先期經費,本周將簽准到位。
出席今天拆除祈福儀式的副市長林欽榮表示,更新會提出新台幣 650 萬元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先期經費,以及單元一所有權人每人新台幣 11 .6 萬安置費需求,包括 2 個月押金、6 個月租金及搬家費等一共 2100 萬,預定本周簽准到位。
後續更新會依市府撥款原則,撥付給有迫切使用需要所有權人。市府墊付經費將以參與都市更新事業方式,納入共同負擔,於事業計畫執行後繳回市庫。
市府都市發展局今天新聞稿說明,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依都市更新條例第 7 條, 11 月 15 日將河濱商城全區公告劃定為迅行更新地區,未來只要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數及面積均超過半數同意,更新會即可提送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為了讓更新會有經費立即啟動事業計畫規劃作業,更新會向營建署所申請的都更事業及權變計畫補助 650 萬元,由市府循程序分 4 期先行墊付。
河濱商城更新會理事長郭麗雯表示,這筆墊付補助經費來得及時,本月 16 日更新會已透過公開評選程序選出專業團隊研擬更新事業計畫,更新會也成立工作小組,將於河邊里活動中心成立窗口,探詢住戶需求,整合出合宜開發方案。
郭麗雯說,因辦理都市更新事業,更新會所申請的單元一先行拆除建物證明,市府已於 21 日核准,所有權人不必擔心更新後權利價值受損,相關資訊將公布在更新會會址。
都發局長吳文彥說,社區自主都市更新,要所有權人自發性動起來,市府才能幫得上忙。在河濱商城更新會幹部、在地里長和鼓山區公所合作協調下,優先拆除的單元一居民已先短暫安居。期待更新會提出讓所有權人滿意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住戶儘快凝聚共識,順利推動事業計畫,在外的住戶也才能儘早回到新屋安居。
都發局都市更新科表示,將透過「自主都更 588 輔導專案」輔導更新會,並依都市計畫法及都市更新條例給予自主更新最大協助;市府將委託輔導團隊於明年1月起進駐河邊里活動中心與更新會工作小組討論工作進度。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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