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有女學生今年初依法申請租屋補助,卻因市府審查疏漏,未查出所租為違建, 11 個月後收到通知追繳租金補助,台中市議員林祈烽痛批失職,中市府表示,加強審查教育訓練。
台中市都發局長黃文彬表示,住宅處1年約有2萬 3000 件申請租屋補助案,對於發生審查疏漏,日後將加強教育訓練。正確的房屋資料都在地政局,建議民眾可先向地政局申請「第2類的建物謄本」來辦理補助申請案,可避免租到違建無法申請租屋補助或租金補助遭追繳的困擾。
民進黨籍台中市議員林祈烽、施志昌、鄭功進接獲女學生的媽媽陳情,女學生在龍井租屋唸書,因家境符合租金補貼資格,今年初向市府申請租屋補貼,並通過審查,未料 11 月卻收到市府撤銷補助,原因是女學生租到的是違章建築與規定不符。
林祈烽等人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時表示,女學生被要求返還新台幣2萬 5600 元租金補助,若未按時返還,將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嚇得她向媽媽求助。
林祈烽質疑,市府先前既已審核助資格沒問題,也按時撥發補助金,為何過了快1年市府才會發現,對方承租的套房是違建。
林祈烽根據都發局的資料指出,從去年到今年 11 月中旬,有 122 件遭市府追繳租金補貼,原因多是家庭成員擁有住宅、虛偽申報不實和重複接受2種以上住宅補貼,而在「非合法建物」部分有4件遭追繳,顯見市府當初在審核時不夠落實。
林祈烽表示,台中市有 10 多所大專院校,多數的學生和上班族在外租屋,租屋族要如何知道所租房子是否為合法建物,難道租房還要打電話到市府詢問「我的房子是不是違建?」
施志昌、鄭功進表示,市府事前審查不詳實,害學生和弱勢民眾誤入違建租屋陷阱,事後又要向民眾追繳,根本擾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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