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中「喬丹」商標之爭後,纏訟兩輪的日中「無印良品」商標之爭日前落幕。日本原廠無印良品再度被判敗訴,且須向同名的中國原告賠償人民幣 40 萬元,並公開說明「消除影響」。
綜合中國財經媒體報導,第 2 輪無印良品商標案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全案判決書於 11 月 4 日對外公布。而院方判決日本原廠須支付的人民幣 40 萬元(新台幣約 175 萬元)賠償,內含 30 萬元的經濟損失及 10 萬元「合理開支」。
報導指出,「 MUJI 無印良品」於 1980 年由日本「株式會社良品計畫」成立,並註冊商標。 2005 年 4 月進軍中國,並在上海成立「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負責中國市場營運。
至於中國版的「無印良品」商標,是在 2001 年4月由「海南南華實業貿易公司」註冊,使用範圍為「棉織品、毛巾、毛巾被、浴巾、枕巾、地巾、訂單、枕套、褲子、被罩、蓋墊、坐墊罩」類商品。
根據報導, 2004 年,「無印良品」商標被轉讓給「北京棉田公司」。 2011 年7月,北京棉田公司又再次註冊「無印良品」商標,不但使用範圍相同,且授權給「北京無印良品公司」使用。
北京棉田公司上述這一系列舉動,被外界普遍認為是在中國搶註日本無印良品原廠商標,引起「山寨」的質疑。 2015 年,北京棉田及北京無印良品將日本原廠告上法院,理由是原廠產銷的毛毯、床罩、床褥、浴巾、面巾、被套、枕套等商品上的「無印良品」,「構成商標侵權」,是雙方第1次訴訟。
2019 年 11 月 4 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日本無印良品原廠「侵權成立」,不但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且須賠償 62.6 萬元及發布 30 天聲明以「消除影響」。
日本無印良品原廠對此發表聲明,指其在中國銷售的布、毛巾、床罩等商品的一部分「被其他公司搶註」商標,引起北京棉田不滿,認為「搶註」一詞「足以導致公眾認為棉田公司係不法之徒」,進而認為棉田公司的「無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為「山寨貨」,因此被北京棉田告上法院,陷入第 2 輪訴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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