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中執會昨天通過黨版修憲案。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與民團呼籲朝野立委支持降低修憲門檻、 18 歲公民權、人權清單等憲改目標。范雲期望,修憲能增補人權清單,已提案將勞動權、環境權等入憲。
民進黨中執會昨天通過黨版修憲案,將送請立法院黨團依照立法院修憲程序啟動審議。范雲今天在立法院舉辦「降低修憲門檻、 18 歲公民權、人權清單」修憲議題記者會,邀民間團體參與。
范雲表示,她已提出降低修憲門檻、 18 歲公民權、增補人權清單、廢考監及增設國家人權委員會和國家審計委員會、兒少不受一切形式身心暴力入憲等 5 個修憲草案,並設置防衛條款,明訂憲法修正不得變更民主共和國體制、有違人權保障。
范雲說,現行修憲門檻過高,若不調整,任何修憲計畫都是空談,應適度降低國會提案門檻及公民複決門檻。她指出,各界對修憲的討論集中於修憲門檻、 18 歲公民權、廢考監等,這是重要議題,但好不容易有修憲契機,應有更寬廣討論。
范雲表示,目前憲法對人權保障並不完整,為落實 CEDAW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多個台灣通過的國際人權公約,因此提出憲法增修條文增訂草案,增補人權清單,將勞動權、環境權等入憲。
她說,草案也明訂國家應積極作為、消除歧視,擴大平等權保障範圍,任何人不得因性傾向、年齡等因素,受到歧視或不利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資深研究員曾昭媛指出,立法院在憲改上應重視性別平等及人權相關條文,期待憲法明確界定性別平等原則的意涵,揭示所有因性別、性傾向及其他因素交織的歧視或不利益皆應被禁止。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期待執政黨,說清楚憲改藍圖;在人權條款部分,政府機關應受憲法基本原則約束,人民可直接援引憲法主張基本權利,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符合立法院通過的各項國際人權公約。
黃嵩立認為,憲法也應規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設置,獨立於三權外,對行政和立法機關提出建議,保障台灣人權。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副秘書長劉志洋則說,各黨雖然都支持 18 歲公民權,但對其他修憲議題有歧見。
劉志洋指出, 2015 年時,國民黨用其他附帶修憲提案綁架 18 歲公民權,使修憲契機功敗垂成,呼籲不要讓有高度共識的 18 歲公民權,成為憲改「最大共識的雞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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