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罷免案通過,外界關注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是否可能與 12 月 18 日公投同日舉行。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說,須經委員會審定程序,屆時若討論決定後,將對外公開。
陳柏惟罷免案 23 日通過,中央選舉委員會 28 日將舉行委員會審查投票結果。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應由選委會審查,並在投票完畢7日內公告罷免投票結果。罷免案通過後,應從罷免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
至於 28 日的委員會議中,是否討論補選日期,以及是否可能與年底公投同日舉行,陳朝建向記者表示,相關議題如補選日期等,依法都須經委員會審定程序,屆時如果審議討論決定後,中選會也都會對外公開。
針對補選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資格,中選會在 LINE 媒體群組中說明,依選罷法規定,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選舉人。但在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無選舉投票權,被選舉權亦同。
也就是說,如果要參與這次台中市第二選區立委補選,必須在投票日前,在台中市設籍居住4個月以上,同時,在補選公告發布前,須將戶籍遷入該選區。
另外,中選會表示,罷免領銜人鄭大平領銜提出的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 10 月9日已向台北市選委會提出連署人名冊,依選罷法規定,選委會須在 40 日內,也就是 11 月 18 日前完成查對;目前由台北市選委會查對中。
中選會指出,依選罷法規定,這項罷免案連署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 10 %以上,也就是2萬 4475 人以上;如果連署人數符合規定,中選會將宣告罷免案成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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