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四發生在高雄城中城大樓的大火,帶走了 46 人性命,是近三十年來台灣第二嚴重的火災意外,僅次於 1995 年台中衛爾康餐廳大火(64死)。今天,妍慧要與大家談談,高雄城中城悲劇,應該如何避免,又燒出了哪些社會的陰暗,需要政府積極管理。
弱者恆弱,城市發展的光明與灰暗
高雄城中城大樓建築於 1980 年代初期,一開始以百貨商場以及電影院吸引城市中的男男女女,曾經是鹽埕區燈紅酒綠之處。隨著人流移出、商圈轉變,逐漸傾頹的建築現在成為了弱勢者棲身之處,根據媒體報導,城中城建築 7 樓以上充斥一個月 3000 的廉價套房,成為底層市民的家。
從這幾天的新聞露出來看,一二樓交界處因為長年封閉關係,消防動線不佳;而建築物內早已堆滿廢棄物,成為治安死角,甚至連 67 樓的防火門,也傳聞被宵小拆下變賣。一場大火燒出了底層悲歌,當無辜受害者或是家屬尋求救濟時,更傳出住了上百人的城中城只有 9 戶投保火災險,2 戶投保意外險,安頓以及善後都是缺口,顯示了弱者恆弱的社會現實。
法律實踐的落差:《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亡羊補牢
事實上,城中城這樣的建築,充斥台灣所有歷經高度發展的城鎮之中;難以管理的衰敗建物,成為地方政府有口說不出的困難,已經超越藍綠,成為在地治理的共業。大樓作為住宅與商家的密集區,理應要有完善的「管理委員會」作為機制,管理內務,並在必要時刻承接與公家單位的聯繫,可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僅規定 1995 年以後的建物須設立管委會,發跡於 1981 的城中城與台灣上千百戶大樓一樣,沒有一個妥善的機制管理內務,更不用提整體性更新的都市更新。
從高雄市議會質詢中我們可以發現,早在十年前城中城就已經開始討論督更,但由於產權持有複雜、周邊地價過低、棲身租戶者眾、加上缺乏有效的住民代表機制協商,雖說年年都有消防安檢,但大樓內缺乏應變與查核機制的結果,成為了悲劇的導火線。而在上週,內政部才緊急著手修法,設法加強公權力拘束,讓全台灣超過 400 萬棟屋齡超過 30 年的老宅成立管委會,設法亡羊補牢。
回頭看看新竹,我們能怎麼做?
日前(17日),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會同中央地方政府,將 全面稽查老舊住宅消防設施、與地方政府合作擴大租金補貼以及安置場所、立即啟動無管委會建物的管理機制建立並迅速修法,最後 將優先將高風險建築納入都更且提高補貼經費, 希望這場無情大火,能帶來具體的改變。
新竹與高雄一樣,都歷經過城市發展區位的轉移,老舊與違章建築,不僅成為治安死角,更成為安全問題的未爆彈。2017 年,行政院修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草案,設法以容積獎勵以及放鬆鄰地重建面積限制鼓勵都市更新。但在實踐方面,礙於居住權要緊、建物財產持有者眾多、近年來陳情抗議案件提升,地方政府的推動往往綁手綁腳,受制於住民安置方案的薄弱、持有者對於徵收以及補償意見的不同調,都更更因為缺乏建商、地主、住戶還有政府之間的制度性渠道,進度緩慢。
目前新竹市的《新竹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放寬規則》上路,而危老建築的更新案,也位居六都之外首位,看起來確實有所動靜。但面臨舊城區在疫情中拉上鐵門的一扇扇大門所象徵的空間閒置以及區位變化,我們仍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最後,妍慧除了向高雄城中城的受難者以及家屬祈福之外,也希望新竹市府能夠嚴格落實消防安檢,落實建築管理機制,不要再有下一個城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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