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台鐵第 6432 次普悠瑪列車3年前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翻覆,造成 18 人死、 200 多人受傷。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4年6個月。 此外,在同案中,時任台鐵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時任台鐵局綜合調度所吳姓所長,則被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判刑司機宜蘭普悠瑪過失致死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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