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主委陳耀祥指出,目前主推數位通傳法,還會持續跟網路社群討論,草案包括平台業者負擔責任、救濟程序等 3 部分,希望年底前有機會可以把草案提到 NCC 委員會中討論。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主委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並備質詢。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也關注數位通訊傳播法與「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俗稱 OTT TV 專法)進度。
陳耀祥表示,目前主推數位通傳法,未來 OTT 立法會先讓業界有創新發展時間,再進一步規範,究竟要不要納管、如何納管都是重點。
陳耀祥指出,數位通傳法草案分成 3 部分,第一是平台業者要負擔的責任問題,第二是介接網路內容規範到其他部會,第三是相關程序跟救濟問題,會不會有罰則還在討論中,還要聽業者跟公民團體意見。
陳耀祥表示,草案牽涉跨部會議題, NCC 也會跟業者、消費者代表研擬規範出來,研擬後會有一套認定機制,認定後如果違法會由政府機關來執行,也要讓被罰的人有相關救濟程序。
至於下架不實訊息是否會納入草案中,陳耀祥表示,相關過程類似現在的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機制,有多方利害關係人一起參與,企業跟公民角色也會入法,還會跟第三方事實查證機制合作。他也強調,民主國家都是類似的作法,不可能由國家單方面來認定不實訊息。
陳耀祥坦言,網路治理是很複雜、敏感的議題,歐盟要規管也不容易,還會持續跟網路社群討論。目前數位通傳法草案在內部討論中,希望年底前有機會可以把草案提到 NCC 委員會中討論。
媒體詢問未來是否不一定透過 OTT 專法形式來處理,陳耀祥指出,使用 OTT 的用戶數愈來愈多,會希望業者提供消費者服務相關機制,「保護消費者權益是既定目標」,專法中的消保議題會持續,但可以再討論如何進行,看要在這部法律中立法,還是在其他法律中一起處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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