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天表示,以異地方式,完成簽署「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議」,此為與歐洲國家間所簽署的第6個屬於刑事司法合作類協議,將有助司法互助及引渡等合作。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開拓台灣外交更寬廣的空間,以持續為世界做貢獻,法務部長蔡清祥、外交部長吳釗燮在台北現場見證,與斯洛伐克司法部總司長 Dr . Michal Kotl á rik 、斯洛伐克國會友台小組主席暨外交委員會副主席 Dr . Peter Osusk ý、駐斯洛伐克代表處大使李南陽則以遠距視訊同步觀禮。
由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大使博塔文( Mr . Martin Podstavek )於今天下午,在台北以異地方式,完成簽署「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議」(李南陽已於今年7月 12 日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提斯拉瓦完成異地簽署),本協議因此生效。
這次協議為繼德國、英國、波蘭、丹麥、瑞士之後,台灣與歐洲國家間所簽署第6個屬於刑事司法合作類的協定(議),為台灣的國際合作再創新頁。
蔡清祥於觀禮致詞時表示,全球因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讓國際合作更為困難而具挑戰性,但危機就是轉機,疫情帶來的挑戰使各國司法人員的合作更為緊密,本協議的簽署正是最好例證。
蔡清祥說,法務部最早於 106 年即在台斯外交部總司長諮商會議中,倡議簽訂雙邊司法合作協定,後來經過4年磋商、談判,終於在今天完成簽署,協議明白揭示台斯雙方充分瞭解溝通的重要性及效用,並追求兩國在刑事司法互助及引渡領域的合作。
相關合作除考量互惠原則並充分尊重現行法秩序的規範及原則外,更建立台斯刑事司法合作權責機關(即法務部與斯國司法部)的雙邊諮商及直接溝通管道,充分展現台灣深化國際司法合作及打擊跨境犯罪的決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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