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謝和弦涉到中時大樓噴漆恐嚇被判刑2月及拘役 20 天,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新北地檢執行緩刑,但他未按時報到,並以健康為由聲請易科罰金,新北地院今天裁定撤銷緩刑宣告。
新北地院指出,若當事人未提抗告,案件確定,將由檢察官通知執行;至於是否准予易科罰金或入監,將依個案情形認定。
謝和弦在2019 年 12 月 14 日凌晨5時許到位於台北市萬華區的中國時報大樓噴漆寫髒話,警方獲報,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訊。他做完筆錄後,當天上午 11 時許前往中時大樓再度噴漆,隨後以手機在臉書( Facebook )上 PO 文「哈囉,這次噴漆,下次就放火囉。」
台北地方法院考量謝和弦始終坦認犯行,並無迴避掩飾,有悛悔之意,犯後態度尚佳,且無前科紀錄、素行良好,公然侮辱罪部分處拘役 20 天,恐嚇公眾罪部分處有期徒刑2月,2罪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 1000 元折算1天,並提供 40 小時義務勞務。
謝和弦在今年3月8日具狀表示,他因身心健康因素,長期服藥,每日昏沉嗜睡,無法喚醒,致常延誤或更改保護管束報到時間,心理深感壓力、恐懼,恐影響他心理疾病治療及增加觀護人困擾。
他指出,現在他逐漸恢復演藝工作及自我訓練能力,經濟許可,經醫師及專家建議聲請易科罰金,可解除降低每次保護管束報到時間心理壓力,有助病情恢復。
新北地檢署認為,他的行為已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情節重大,足認原宣告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必要,遂聲請撤銷緩刑。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指出,謝和弦有能力履行緩刑宣告所命負擔,卻表達無履行意願,未服從檢察官及執行保護管束者命令,也未每月至少向執行保護管束者報告1次。
法官表示,經多次告誡謝和弦均未改善,違反保安處分執行法情節重大,難以期待他日後能恪遵法令,足認原宣告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必要,裁定撤銷緩刑宣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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