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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役男檢舉里長們室內脫罩抽菸遭記過 雲縣府調查

雲縣北港鎮公所蔡姓替代役男上月看見多名里長在鎮公所主任秘書室內脫口罩抽菸,出面糾正拍照檢舉,卻遭公所以行為脫序等理由向縣府提記過處分,縣府 23 日開審議委員會調查。

蔡姓替代役男今年初開始到北港鎮公所服役,目前已被調離鎮公所,到北港鎮圖書館服勤。

他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今年5月中旬後全國進入3級警戒,發現多名里長無視防疫規定,未戴口罩在室內抽菸。

蔡姓替代役男認為,里長們無視防疫政策,才會拍照並向相關單位檢舉,但沒想到卻收到記過處分,對此他感到忿忿不平,「說真話有錯嗎?」

北港鎮公所民政課長蔡向榮指出,尊重替代役去檢舉的權益,對於沒戴口罩、抽菸可以去檢舉,但沒有權利去咆哮人家,公所是服務機關不是隨便對民眾或任何人咆哮,任何行為都要經過勸導,公所將懲處建議送縣府民政處裁決。

雲林縣政府衛生局副局長張翌君表示,從檢舉人所提供的照片來看,違反菸害防制法和傳染病防治法,然而依行政法規令兩者取其重來做懲處,所以全案朝向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做懲處。

民政處副處長陳良駿說明,北港鎮公所提出懲處役男案,是針對役男在辦公處所內針對他們長官及里長咆哮、言行失序等行為提報到縣府民政處做審議。

民政處訂 23 日下午召開審議委員會,屆時將請北港鎮公所人員及蔡姓役男列席,讓蔡姓役男有說明的機會,針對雙方的說明再由審議委員做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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