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環保局要求加油站業者自主監測及申報油品洩漏情況,並不定期進行抽驗,今年已有1家業者因未於期限內申報遭罰新台幣 6000 元,另有1家抽驗數值略高列入追蹤。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指出,加油站地下儲槽系統一旦洩漏恐造成地下水、土壤等環境污染,法令規範加油站業者應定期自主監測與申報,每年1月、5月、9月要申報前4個月的監測資料,違者將依水污法處以 6000 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款並限期改善,若屆期未申報或申報不完全者,按次處罰。
台南市政府環保局今天公布至今年5月底為止的相關數據指出,台南市轄內營業中加油站共 295 站,至申報期限5月 31 日止共 294 家完成申報,1家未在期限內完成申報,開罰 6000 元並限期改善。
台南市環保局指出,環保局今年預定要抽驗 103 站加油站,1至3月已抽驗 17 站,其中1站數值偏高,已列入追蹤查核,至少要追蹤4次數值恢復,才會解除追蹤列管,去年共抽驗 29 站,1站經分析為污染潛勢高站,經追蹤4次已恢復正常,解除追蹤列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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