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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司法特別條例公布 司改會籲全民共同監督

圖為「U會議」模擬開庭畫面。圖片來源:中央社

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今天公布施行,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呼籲全民共同監督,若遇到旁聽受阻、遠距開庭損害程序保障或訴訟權等情形,可向司改會申訴。

疫情司法程序特別條例內容包括,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可遠距視訊開庭、使用科技設備傳送文書、刑事訴訟筆錄得事後補行製作、得停止審判或程序等。

司改會新聞稿指出,疫情司法程序特別條例今天經總統公布後施行,司改會為此提出四點聲明,包括「取法國際經驗,保障疫情期間司法人權」、「新法落實,基層司法人員需要更多資源」、「開放遠距旁聽,保護旁聽民眾免於染疫風險」、「遠距開庭成效,全民共同監督」。

司改會表示,武漢肺炎( 2019 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 )疫情三級警戒以來,已出現許多問題,包括法務部指示使用的視訊軟體每 30 分鐘需斷線重開、檢察官外部居家網路連線內網頻寬不足、書記官與錄事必須配合線上開庭到院檢辦公,都需投入更多資源解決。

司改會指出,台灣高等檢察署日前行文各地檢署,要求督導所屬同仁積極結案,但在資源嚴重不足的情形下,會讓基層有「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的疏離感受;司改會呼籲當局正視基層司法人員需求,投入更多資源改善軟硬體,除了是對基層的支持,更是對當事人訴訟權益的保障。

此外,司改會認為,司法院為降低群聚染疫風險,開放遠距開庭,卻仍以「難以防止側錄」、「保障當事人隱私」等理由,反對開放遠距旁聽,但世界各國因應疫情開放遠距開庭的同時,大多配套開放遠距旁聽,呼籲司法當局儘早開放民眾與媒體能夠遠距旁聽,減少法院群聚風險,也有助於司法的透明公開。

新聞稿最後提到,社會各界如果遇到旁聽受阻,或法院針對不宜遠距的案件進行遠距開庭,或遠距開庭程序損害應有的程序保障或訴訟權等情形,可隨時向司改會提出申訴,司改會將全力協助處理,即刻反映民意。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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