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人劇「火神的眼淚」帶動對消防議題關注,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統計發現,新北近3年未禮讓消防車的違規件數竟逐年增加,提醒用路人若致人傷亡,吊銷駕照外最高可罰9萬元。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今天指出,「火神的眼淚」劇中有救護車與未避(禮)讓的車輛發生碰撞情節,統計發現新北市未避(禮)讓消防車、救護車或警備車的違規件數,由2018 年6件、 2019 年9件、 2020 年增加至 21 件, 2021 年截至4月亦有2件。
交通事件裁決處長李忠台表示,未避(禮)讓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得處罰鍰新台幣 3600 元並且吊銷駕照,若致人受傷或死亡,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
李忠台舉例,日前有駕駛人開車行經路口因未避讓救護車遭員警當場舉發,駕駛人不服提出申訴,法院認為民眾已聽聞救護車警號,仍冒然穿越路口,明顯有「不立即避讓」的違規事實,判駕駛人罰鍰並吊銷駕照。
李忠台說,當駕駛人聽到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備車等執行勤務緊急車輛的警號,應立即避(禮)讓至右邊路側或相鄰車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
此外,當救護車或消防車等執行勤務緊急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已進入路口的車輛應駛離至不妨害其行進動線的地點,未進入路口車輛則應減速暫停,不得搶快,妨礙救災。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今天發布的首部「沒人在乎的淡古事件簿」系列導覽影片,也搭上「火神的眼淚」熱潮,介紹幾個藏身在古蹟中的古董級消防設備,包括淡水紅毛城主堡2樓露臺的搖桿式火災警報器,以手動轉圈方式發出警示聲響。
另還有前清英國領事官邸1樓左右迴廊與室內部分天花板採「波浪形鐵板拱構造」,是 19 世紀末的新興建築技術,具防火功能,以及一個 1949 年製造的英國製滅火器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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