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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會:政府規劃紓困措施 應考量身障者工作特殊性

照片當事人與本篇新聞內容無關。圖片來源:中央社

全國防疫三級警戒,人權會今天說,政府規劃紓困措施,應考量身心障礙者所得收入情形與部分工作的特殊性;疫苗接種計畫應規劃對不同障礙類別的協助措施,降低身障者染疫甚至死亡風險。

國家人權委員會透過新聞稿表示,近日因疫情加劇提高警戒標準,已有多個身心障礙團體向人權會提出申訴,陸續爆發的機構內感染案例,顯示障礙者和照顧服務提供者正處於染疫的高風險中。

身障團體申訴指出,政府因防疫採行的必要措施,包括中止法定的機構式與社區式支持服務,卻未依據需求及時轉換為居家式服務,以及慢性病就醫需求被忽略、心理諮商服務中斷等情形,已嚴重影響身心障礙者的生存與安全。

人權會表示,武漢肺炎( 2019 冠狀病毒疾病, COVID-19 )疫情蔓延,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發表聲明,呼籲各締約國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確保身障者在緊急情況的生命安全。世界衛生組織則認為,身障者存在較高的感染風險,並有更高的機率演變成重症。

人權會指出,國際勞工組織則在其疫情影響監測報告中,描述全球性疫情導致身障者面臨的不平等處境加劇,而各國採用的行動限制、遠距工作等管制措施,若未能依據 CRPD 落實合理調整,並採積極的社會保障措施,對所得不足的身障勞工及其家庭將雪上加霜。

人權會呼籲,各級政府在疫情期間採行的措施,應同時因應所有民眾需要,具有障礙融合觀點,確保身障者獲得平等的協助與保障,疫情相關資訊應製作各種無障礙格式,篩檢流程與交通工具、隔離安置場所應落實 CRPD 無障礙與可及性的原則,提供必要的設施設備。

人權會說,各級政府因防疫中斷的法定支持服務,應有具體配套措施,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疫情期間必要人力協助,並提供足夠的防疫物資與防護裝備,而非由個別家庭承擔照顧責任,以符 CRPD 揭示身障者自立生活及社區融合權利。

人權會強調, CRPD 核心原則「合理調整」,尤其應廣泛落實在身障學生的遠距學習,及身障勞工的遠距工作,確保障礙者的就學權與工作權得與其他國民同獲保障。政府規劃的紓困措施,應考量障礙者所得收入情形與部分工作的特殊性,以符合 CRPD 要求的適足生活水準與社會保障。

人權會呼籲,各級政府應立即關注機構內身障者的健康情形,提供不同障礙類別適切的防護與協助,避免機構內感染案例繼續增加。

人權會表示,建請政府以口罩實名制經驗,參考世界衛生組織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共同發表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應考量之障礙因素」,在疫苗接種計畫中規劃對不同障礙類別的協助措施,降低身障者染疫甚至死亡的風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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