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醫科生(大學聯考沒填牙醫系),不過我對(類)方艙醫院的方案有幾個質疑,也請公衛專業朋友補充:
1,這是典型鄰避設施,而且是臨時性的鄰避設施,現代醫院還可能受到房地產業歡迎,專收傳染病的臨時醫院?台灣連愛滋病的中途收容站都會被社區排斥了,我非常懷疑不會被抗爭。
因此,方艙醫院不太可能選址在的交通方便的都會,如果選在偏遠地區,那專責的醫護人員不就整天花在通勤就好?
2,當然,通勤問題可以透過多日輪班排班來解決,但是,專責醫護一定會面臨回家被社區標籤排斥的問題,我選區的機組人員就是從健保卡註記被拒診到自我健康管理期間被鄰居檢舉,這一年多以來非常不便和痛苦。
因此,即使醫護人員自願犧牲或被強制指派,但是政府如何保證不會增加他們其他方面的困擾?這個面向就會回頭影響他們的意願。
3,集中隔離的方艙醫院,不管是中國式的大空間、或者相對人道的小隔間,還是集中隔離的生活。有了方艙醫院,就會有社區要求確診者通通送過去的壓力,現在大量使用快篩又增加了偽陽的數字,偽陽性或無症狀者一定也會被要求送去集中管理。
因此,這種帶原沒症狀被搞成二次感染,或者偽陽性被集中誤殺的國人,如何保障和賠償?(中國式的管制是不管這個的)
3,如果採取小房間的形式,那就是目前的綜合醫院降載備戰、徵用閒置房舍的形式,那還喊什麼方艙醫院?
我的結論是,對於方艙醫院的要求,應該是醫療量能的問題,也就是政策挪移出的病房數量夠不夠的問題,而不是收治形式的問題!
我們不必對方艙醫院污名化,但我懷疑有可行的執行方案。
個人防疫做好,不要再增加傳播人數才是正辦!
原文出自鄭運鵬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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