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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中崙派出所僅1人起訴 立委籲檢視法律有無漏洞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崙派出所遭黑衣人闖入案11日偵查終結,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玉萍(圖)表示,依湮滅證據罪嫌處分前所長許書桓、傅姓巡佐緩起訴,前副所長顏敏森不起訴,起訴涉砸毀警用電腦的徐姓男子。圖片來源:中央社

10 名黑衣人闖中崙派出所,僅1人起訴;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天說,機關尊嚴不能輕易被踐踏,如果侮辱公署罪也無法適用,法務部是否該補上現行法的漏洞。法務部長蔡清祥說,會檢討研究。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案,蔡清祥等人列席報告並備質詢。

江永昌質詢時指出,對於黑衣人闖中崙派出所案,鬧事的黑衣人多獲不起訴處分,只有1位是以毀損公物罪起訴,難道黑衣人踐踏警察尊嚴卻無法可管。

江永昌認為,現行刑法仍有侮辱公署罪可以適用,檢察官卻並未用這條來起訴黑衣人,而根據過往判例,對派出所比中指、在派出所前放鞭炮,都有遭到侮辱公署罪起訴並處刑。

江永昌接著表示,如果侮辱公署罪也無法適用,法務部應不應該補上現行法的漏洞,絕不能讓機關的尊嚴能夠被輕易踐踏,法務部應會同內政部、警政署檢討,是案件當下處理不好還是法律不夠周延。

蔡清祥表示,個案問題檢察官看得最清楚,而檢、警有很好的互動,該支持的時候會全力支持。此外,檢察官是依法認定,至於現行法是否不夠,會來檢討研究,但有時候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執行面的問題,如果現場控制得當,也許就不會受到傷害,這也是可以檢討的。

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崙派出所案,勘驗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等人手機對話紀錄,查無施壓、關說,認定前所長許書桓要求巡佐傅榮光格式化監視器畫面,考量 2 人認罪, 11 日處分緩起訴。

此外,中崙所前副所長顏敏森罪嫌不足,不起訴;砸毀警用電腦的徐姓男子被依毀損公物罪嫌起訴,另9名黑衣人未對員警施以強暴、脅迫、辱罵,期間甚至互相安撫與勸離,妨害公務等罪嫌疑不足,不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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