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算又有立委針對國民黨造假公投的亂象提出修法。其實這些修法方向,我在 2018 年底有建議過,包括:
- 給中選會更大的權限去進行形式審查,除了主文必須簡單、明確,而且不得扭曲事實。例如這次的郝龍斌案主文「你是否同意政府維持禁止開放日本福島 311 核災相關地區,包括福島與周遭 4 縣市(茨城、櫪木、群馬、千葉)等地區農產品及食品進口?」
「核災相關地區」這種描述就是違背事實,因為只有核電廠周圍的市、町是核災區,範圍連 1/10 的福島縣都不到,命題卻把台灣兩倍大的 5 縣都列為核災區,本身就大有問題。
- 提案、連署要有確定是本人的機制。電子連署可能會有:未必人人有自然人憑證、電子資料可能被駭的問題。紙本連署,是否考慮能附身分證影本?
- 連署合格率要有條件,低於一定標準,90% 或 85%,連署無效。
- 中選會要設置連署查詢專區,讓當事人查詢自己過去參與過那些連署,避免遭到冒用。
- 公投應合併大選,改為得。
最後考量當時的整體政治氣氛,修法只通過不併大選,另訂公投日。
但是國民黨還是給臉不要臉,在反三接連署,居然派出抄寫員助陣,以每日穩定製造 5、6 萬份的業績,協助環團達標。
現在總算有立委要修法防弊,採納我的 2、3 點建議,這有什麼不對?
國民黨居然還有臉說,只要有偽造,剔除不列入計算就好。那以後偷竊被抓包,是不是還回去就好?幹嘛有刑責。這什麼歪理?
國民黨昨天高度反彈公投的防偽、除弊修法,就代表他們一直在造假,那法當然是非修不可。
原文出自曾韋禎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相關資料: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