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內計程車過去多不按表收費,由司機喊價,讓屏東對外交通友善形象受創,屏東縣政府與計程車公會研議通過,明天起新費率起跳運價調整為新台幣1公里 100 元。
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表示,縣府與計程車公會多次研商提案,並經計程車費率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將自5月1日零時起開始調整計程車費率,並規定計程車司機必須按表收費,不能喊價。
黃國維說,明天起,屏東計程車起跳運價調整為1公里 100 元,續跳運價調整為每0.2公里加收5元,計時運價部分,調整為車速5公里以下每2.5分鐘5元;調整前為起跳運價1.5公里 100 元,續跳運價每 250 公尺加收5 元,計時運價,車速5公里以下每3分鐘5元。
黃國維表示,5月1日起屏東計程車配合運價調整後,計程車公(工)會除將要求駕駛自律按表收費,交旅處也設計標有申訴專線資訊的枕套提供計程車駕駛員放置車內,乘客如果遇到不合理收費情形,可打專線申訴,主管機關將依法裁處。
黃國維表示,5月1日起相關單位也將加強稽查,攜手打造屏東交通友善環境。
屏東縣計程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屏東縣不靠行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與屏東縣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等3大計程車公(工)會表示,多年向政府反映計程車費率應合理調整,現在新的費率終於要上路了,期能突破屏東計程車每月淨收入低於1萬 6000 元的困境,提升計程車駕駛的工作環境。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表示,屏東計程車運價調整後,將加強與警察局合作不定期聯合稽查,沒按表計費及沒列印乘車證明等情形,將依公路法處以 9000 元罰鍰;拒載短程部分,則由警察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 600 至 1200 元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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